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怎么看、怎么干?

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怎么看、怎么干?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2020年的经济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强调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这显然是站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着眼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并且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而做出的战略抉择。面临当前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特别是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实现这一预期目标,我们该怎么看?又该怎么干?

科学把握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

何谓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发展理念指引下,必然有着不同的考量标准。在高速增长阶段,GDP的规模和增速是核心目标,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当然要以量的增长为基本标识。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GDP的质量和效益逐步取代规模和增速而成为核心目标。随着这一变化,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便不能仅盯着GDP的规模和增速,就业状况、物价水平、民生改善等反映GDP质量和效益的指标,不仅要纳入视野,更要放在反映GDP规模和增速的指标之前,作为优先追求的目标。这既是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战略导向,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换言之,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稳步提升,均系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重要标识。并且,在量与质的平衡中,质的分量相对更重。

既然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内涵与外延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那么,围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战略考量,理应具有“双重”导向——既要量,也重质,同时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这意味着,跳出以往单纯或偏重于从量这一个维度判断经济运行状况的做法,着眼于从量和质两个维度全面把握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既是确保实现这一预期目标的题中之义,也是关键之点。

可以发现,在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之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语境下,围绕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而作出的一系列部署,主要指向就是“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全面清点宏观调控的“工具箱”

传统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工具,逆周期调节无疑排在首位。在至少经历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两次重大危机之后,我们对于逆周期调节的运行机理和实施方略已相当熟悉,使用这一既具深厚理论支撑又历经多次演练的调控工具,无疑是明智之举。

不过,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应当看到,逆周期调节在理论上从属于需求管理政策,在实践中多追求短期总量平衡。从总体上来说,它的操作以对冲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供求总量失衡为基本特征,一般局限于政策调整层面,并未涵盖针对结构性、体制性障碍而展开的改革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经济建设所取得的重要创新成果之一,就是将深化改革视为宏观调控的根本途径,进而作出了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这意味着,在当下中国的宏观调控工具箱中,绝不仅限于逆周期调节这一类工具,还应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纳入其中。而且,还要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在逆周期调节之前,作为宏观调控的主线。这也意味着,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宏观调控应兼容“双重”操作——一手抓逆周期调节,一手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两者各扬所长、相得益彰。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主辅相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多方面政策协调发力,打好宏观调控的“组合拳”。

在此次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形成的四个重要认识中,至少有两个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直接相关:其一,“必须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其二,“必须善于通过改革破除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和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第一线奋勇拼搏”。

厘清原因对症下药

在当前的中国经济运行中,导致经济下行的原因或同经济下行有关的问题,既有外部的矛盾和问题,也有内部的矛盾和问题;既有周期性的矛盾和问题,也有结构性和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既有老的矛盾和问题,也有新的矛盾和问题。如此繁多的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在一起,必须仔细加以区分,有针对性地分别施策。对于短期的、外部的或周期性的矛盾和问题,逆周期调节所产生的对冲效应是对症的,是可以奏效的。但对于长期的、内部的或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只能采用改革的办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加以应对。

既然矛盾和问题来自多个方面而非一个方面,围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原因分析与对策选择,就理应秉持“双重或多重”的视角,对症下药。在分析原因时,不仅要关注短期性的经济波动,而且要重视长期性的结构因素;不仅要关注供求总量平衡,而且要追求供给结构的优化;不仅要关注经济运行层面的变化,而且要深入到体制机制层面。在制定政策时,不仅要通过实施逆周期调节应对来自短期的、外部的或周期性的矛盾和问题,而且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行动,应对来自长期的、内部的或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

总之,既不能将所有矛盾和问题不加区分地“一锅煮”“一勺烩”,更不能企望依赖单一手段解决所有的矛盾和问题。关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给出的基本诊断是:“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因而,此次会议提出,“要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兼顾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

宏观调控的各项具体举措,虽然首先需要实现短期的总量平衡,但从根本上是要通过长期的结构平衡保持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因而,短期的总量平衡固然重要,长期的结构平衡同样不可或缺,只有如此,让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的一系列操作才会具有可持续性。这意味着,即便是短期的总量平衡,也必须以长期的结构平衡为基础;离开了长期的结构平衡,短期的总量平衡将会是不可持续的。进一步说,相对于高速增长阶段而言,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供给体系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的矛盾和问题,是高质量发展阶段最为关注的方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加着力在结构性调整上下功夫,在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方面找出路,是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的重心所在。

既然短期的总量平衡和长期的结构平衡均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必要条件,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又是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突出矛盾,那么,围绕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各项政策举措,理应立足“双重”标尺,注重标本兼治——兼顾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兼顾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以总量平衡为结构优化创造条件,以结构优化推动可持续的总量平衡。与此同时,还须区分矛盾的主次,锁定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将着力点和着重点放在推动各种事关结构性、体制性问题的基础性改革上。

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而采取的一系列操作,其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是相互依存的,必须将两者对接起来,统筹考量,把握好多重目标的平衡。既不能顾此失彼,只管短期,不顾长期,只管总量平衡,不顾结构优化;又不能主次不分,将非主要矛盾误作主要矛盾。

可以发现,围绕2020年经济工作总体部署,此次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了“全面”和“统筹”的重要性:“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

逆周期调节宜适时适度

针对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而实施的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其全部目的在于将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因而,除了发力方向要正确之外,坚持适时适度亦至关重要。所谓适时,就是要恰当地把握好实施逆周期调节的节奏。该出手的时候要及时出手,不该出手的时候决不能出手。反应迟缓固然不好,反应过急过激也是有害的。所谓适度,就是要恰当地把握好实施逆周期调节的力度。力度不够固然不好,但毕竟有添增的余地,可以相机加大力度。但如果力度过大,本应滴灌却搞成漫灌,本该小水却搞成大水,便难有再调整的空间,且可能带来负面作用。评判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是否适时适度的标尺,就是要看其是否能够激活微观主体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动力。

既然逆周期调节要围绕着将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而展开,那么,各项具体操作便须紧盯这一核心目标相机而行。不仅要及时调整政策,做出预调和微调,而且要力图精准,使其对冲效应恰到好处。这既是健全完善宏观调控的本来要求,也是我们集多年实践养成的重要本领。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对于保持宏观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区间具有重要作用,这要求在制定逆周期调节相关政策时,既不能犹豫不定贻误刺激经济增长的良机,也不能在情急之下搞强刺激而引发经济金融风险。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逆周期调节所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必须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所以,“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

基本结论

论述至此,可以做出如下两点结论:

当前的经济下行压力,是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发生的。从表现来看,它似乎与我们以往经历的、发生于高速增长阶段的经济下行压力没什么两样。但是,深入分析其内在成因和效应传递机理就会发现,在相近或类似表象的背后,隐藏着大不相同的深刻内容。同样是经济下行压力,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即便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内在成因却多为结构性与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同样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宏观调控操作,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即便着眼点放在了扩大有效需求的短期目标上,其效应的传递也往往要结合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与问题的持续改变而展开。因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要耐得住性子,坚持“慢工出细活”,做好打一场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为了实现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预期目标,宏观调控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宏观经济环境、遵循新发展理念加以操作。不仅要从量和质两个维度考量和确定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而且要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双重发力实施宏观调控。不仅要让逆周期调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扬所长、相得益彰,而且要注意主辅相济,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宏观调控“组合拳”。不仅要针对短期的、外部的或周期性的矛盾和问题实施逆周期调节,而且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行动应对长期的、内部的或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不仅要兼顾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而且要区分矛盾的主次,锁定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将着力点和着重点放在推动各种事关结构性、体制性问题的基础性改革上。不仅要坚持宏观调控的发力方向准确无误,而且要讲究逆周期调节适时适度,精准有效。

可以预期,围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而展开的宏观调控操作,将集中考验着我们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其最终成效,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将经济下行的压力转换为深化改革的动力。

(作者:高培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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