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到位”,坚决做好土壤污染防治

“三个到位”,坚决做好土壤污染防治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山东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有效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依法做好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土壤环境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全民健康水平,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我国耕地资源匮乏,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地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广大的党员干部要用 “三个到位”,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之舟”。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到位。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及标准体系,确保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有法可依。制定土地污染防治专门法。通过制定专门的土地污染防治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实施严格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动态监管制度。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我国目前的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多是一些泛泛而谈的标准,不具有针对性。要针对土壤污染来源、土地用途等不同,分门别类制定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标准、监测监控标准、土壤修复技术标准等,从而形成具体的、可操作的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到位。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是一项多学科协同的复杂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学、土壤学等学科,还要涉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等,这增加了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难度。要有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开发。要组织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各方力量,选择有代表性的土壤污染区域,开展不同治理模式的试验工作,加强治理技术机理研究,探索不同技术模式的原理、适用区域、适用作物和适用方法。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开发的政策性支持。在有效组织各方力量加强开发实用先进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同时,还要给予有示范意义的重大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和先进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持续有力的政策性支持。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到位。土壤污染治理需要巨量资金,成本投入成为摆在各方面前的一大难题。中国目前的土壤修复项目主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资金压力巨大。要确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污染者付费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则,同样也应当适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情况,应确立具体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政府基金。由于土壤污染责任人的特殊性和土壤污染长期性和潜伏性的特点,“污染者付费”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会失灵,因此应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政府基金及时对其进行介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土壤污染防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成立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投资土壤污染防治,形成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来源的多方合力。(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0/0902/1099195.shtml(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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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赵一頔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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