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和国际形势复杂深刻变化作出的重大抉择,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新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与取得的辉煌成就,很重要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深化对市场和政府关系的理论认识并在实践中更好地处理两者关系。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此后,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七大,我们沿着这一方向不断从理论和实践上把市场化改革推向深入,基本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价格机制对调节产品供求、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得到充分发挥,对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新的飞跃,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创新。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使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得到明显增强。

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能够满足10多亿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重要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焕发出的神奇力量。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不完善、不成熟的,在一些方面仍存在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形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体制保证。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迫切要求。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迫切需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比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需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励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方面,需要深化土地、户籍等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需要进一步突破制约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更有效激励科技创新、更有利于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环境,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在监管体制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还要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等。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无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还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都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激励机制和要素保障体系,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开放的国内统一大市场,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区域和城乡间的流动。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加快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形成一整套既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国家根本利益,又具有高度开放性、能够推动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体制机制。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历史表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面完整的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能否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和必要条件。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其中的关键内容。比如,在微观主体方面,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等;在宏观治理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等。总之,必须适应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改革攻坚和制度型开放,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

总的来看,《建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十四五”时期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核心和关键在于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使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一方面,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另一方面,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第二,完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治理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预期管理,完善逆周期调节,加强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三,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加彰显统一完整、权责对等、高效公平、公开透明等特征,更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重点是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贯彻国家战略、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支撑。金融是现代经济体系的血脉,必须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保障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现代市场经济,不仅表现在商品市场组织结构、经营业态、交易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创新,更突出地表现在生产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高度发展和不断深化,需要大力发展组织严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第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的基础。要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制,着力疏通堵点,畅通市场循环,努力形成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的市场体系。关键是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夯实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要大力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既包括促进土地等传统要素在城乡之间的统一融合、价格市场决定、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公平配置,也包括增强数据、知识、技术等新型要素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添油助力。

第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政府在战略规划、宏观调控和鼓励竞争、反对垄断、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府的服务功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放管服”改革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要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着力营造更加完善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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