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侵权,民法典有何规定
报告人:马慧娟 北京市政协委员
导读:
民法典格外注重对网络延伸出的民事权利的保护,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对网络侵权处理机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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