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基层小吏的选用与功能

秦汉基层小吏的选用与功能

【中图分类号】K232    【文献标识码】A

秦汉时期,大一统政治权力对基层的控制,依靠吏的表现逐步完备。吏必须与民间多种具有影响力的势力结合,方能提高行政效能。吏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对普通民众的管制、驱使、奴役会激起不满和反抗。柔性的政治管理,以“教化”为主题,在儒学成为社会意识形态正统之后,因民本理念的影响,有“循吏”风格出现。秦汉基层社会的吏,对于民间治安的维护、农耕的经营、民生的滋养,都发挥了有益的作用。基层的吏或有得到上升机会者,他们多会因曾经接近底层的经历,以开明的态度从事高层政务。

乡官和里吏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说,全国基层行政建置,“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又写道:“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皆秦制也。”大概秦统一后的短暂行政史中,已经使得基层管理制度逐渐完备。《续汉书·郡国志五》“日南”条引《东观书》:“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汉墓壁画题榜有时会看到“以上皆食太仓粟”文字,或许可以理解为享受官禄的身份炫耀。秦汉基层“乡”“亭”的行政管理人员是否是国家正式官吏,或许存在疑问。《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引《续汉志》说,“三老,游徼,郡所署也,秩百石,掌一乡人”。这样看来,乡的“三老”“游徼”是郡级行政机构任命,享受“秩百石”的待遇,虽说“乡官部吏,职斯禄薄”(《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却是可以看作正式的“吏”的。

安作璋、熊铁基著《秦汉官制史稿》专门列有“乡里基层官吏”一节,其中写道:“从全国范围说,县是基层的行政单位,故中央任命官吏至县而止。但是真正的最基层却是乡、亭、里等组织,如柳宗元《封建论》所说:‘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乡里基层官吏虽不是朝廷的正式命官,但乡官、里吏之名在秦汉时期已经流行了。其地位至为重要,举凡国家赋税、徭役、兵役以及地方教化、狱讼、治安等事,无不由乡官里吏直接承担。”将“乡里基层官吏”列入“官制史”研究的对象之中,是正确的。

“里吏”身份见于《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列传》,体现秦时制度。《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颜师古注引孟康的说法,“里吏”就是“里胥”。《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上》李贤注解释“三老”,说就是“乡官”。《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李贤注则说,“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乡官之名”。

《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记述:“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里中”“父老”对“陈孺子之为宰”的肯定,显示“社”在基层管理方面的作用。

西汉“循吏”朱邑“少时为舒桐乡啬夫,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迁补太守卒史,举贤良为大司农丞,迁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他病危时嘱其子:“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后来果然得到桐乡民的敬爱,“起冢立祠,岁时祠祭”(《汉书》卷八九《循吏传·朱邑》)。基层服务的经历,对于朱邑高端政治权位的“循吏”表现有重要意义。

“三老”的民间威望

“三老”是上古社会尊称。以“三老”为标志的道德榜样型人物,也参与地方管理。《管子·度地》:“三老、里有司、伍长者,所以为率也。”陈胜起义占领陈后,“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体现出对其实力和影响力的尊重。

《曹全碑》可见“乡三老”“县三老”,《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王景》说到“郡三老”。先秦时期的赵国就有“国三老”,汉代亦有“国三老”。然“郡三老”“国三老”,不在我们对于基层社会秩序的考察对象之内。

新莽末年刘诩与爰曾起兵于卢,“寇掠河、济间,众至二十余万”,自称“校三老”(《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一时名声响亮。可知“三老”的社会影响。《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记载,赤眉军领袖樊崇发起暴动,“自号三老”。队伍形成规模之后,指挥军官层次中“最尊者号三老”。又分万人为一营,“营置三老、从事各一人”。“立盆子为帝”的仪式,“诸三老、从事皆大会陛下”。《后汉书》卷二二《马武传》也说到“王莽末,竟陵、西阳三老起兵于郡界”情形。看来,“三老之制,实为当时一种社会教育制度”,然而三老“其职能都在推行教化,实质上就是教导人民安分守己,老老实实地服从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的说法,还可以商榷。《后汉书》卷四一《寒朗传》记述汉章帝“行东巡狩,过济阳,三老吏人上书”事,“三老”位列于“吏人”之前。“乡三老”“县三老”在很多情况下,是地方实际上的民众领袖。对于政府长官行政,也往往发挥咨询和支持的作用。

关于“里佐”

陈胜、吴广发起反秦暴动时,身份是戍卒队伍中的“屯长”。虽然陈胜有为人“傭耕”的经历,但能够入伍即为“屯长”,且有政治识见,在“徒属”中有一定影响,又能够接近“尉”,原先可能并非一般农人。而通过“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陈胜、吴广皆次当行”(《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的明确记述,可知他们就是“闾左”。对“闾左”称谓的理解历来存在争议。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相继有几位学者提出“闾左”为“里佐”的推想(如,王子今:《“闾左”为“里佐”说》,《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这一认识似乎并没有在围绕“闾左”身份的讨论中得到多数学者的赞同。里耶秦简出土之后,一些整理收获和研究成果发表。安作璋、熊铁基在《秦汉官制史稿》中写道:“据近年出土的里耶秦简,里正之下,还有里佐,是里正的副职。”里耶秦简的整理和研究,应当有利于澄清相关认识,推进相关研究。但是就现在已经发表的简文内容看,被理解为“里佐”的“佐”可能还是“乡佐”,似乎尚未可判定存在“里佐”的确证。“闾左”为“里佐”之说,还有待于新的考古文物资料的证明。然而,里耶秦简“乡佐”的社会作用,也是我们在讨论“吏与秦汉基层社会秩序”这一主题时应当注意的。

汉代人总结秦亡的原因,多强调“发闾左之戌”的意义。《汉书》卷四九《晁错传》载晁错语:秦发“谪戍”,“后入闾,取其左。发之不顺,行者深怨,有背畔之心”。如果“闾左”就是“里佐”,“是里正的副职”,那么从这一视角总结秦短促而亡的原因,确实可以认识到深刻的教训。

“孝悌”“力田”的作用

乡里官吏包括“三老”“孝悌”“力田”。《后汉书》卷二《明帝纪》记载,汉明帝即位,颁布诏书,“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李贤注:“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乡官之名。”又解释说:“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也。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人之师也。其以户口率置员。’”汉文帝十二年(前168)诏,见《汉书》卷四《文帝纪》。其实,“三老”的存在,早于“高帝”。即使“孝悌、力田,高后置”,汉文帝提升“孝悌”“力田”的地位,强化其功能,体现出一种有关基层建设的创见。或许这也是成就文景之治的原因之一。

所谓“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颜师古解释说:“计户口之数以率之,增置其员,广教化也。”就是按照人口比例确定“三老孝悌力田”的编制数额。所谓“道民”,就是“导民”,也就是“广教化”。这些乡里“常员”的设置,作用就在于推行道德“教化”,敦促农耕生产。汉文帝说:“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质疑“无孝悌力田之人可应察举之令”(颜师古注)的成见,实际上打开了乡里吏员上升的通道。汉文帝后七年(前157)“帝崩于未央宫”。在丧事处理的记录中可以看到:“赐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钱帛各有数。”可知“孝悌力田”已经被归入体制之内,被看作官吏队伍的成员。晁错颂扬汉文帝“所为天下兴利除害,变法易故,以安海内”的“大功”,包括“尊赐孝悌,农民不租”(《汉书》卷四九《晁错传》),由此可以推知在最后赐“孝悌力田金钱帛各有数”之前,还有“尊赐孝悌”的政策。

上文说到,汉明帝即位初赐爵“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他在永平三年(60)立皇后、皇太子时再次赐爵“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永平十一年(68)又有同样举措。永平十七年(74)春,因“祥物显应”,外夷“慕义贡献”,又赐爵“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汉章帝三次沿袭这一赐爵“三级”的做法。元和二年(85)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国家甚休之。其赐帛人一匹,勉率农功。”明确嘉奖的目的是“勉率农功”(《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此后,汉和帝、汉安帝都两次赐爵“三级”,汉顺帝两次赐爵“三级”,一次赐爵“二级”,汉献帝一次赐爵“孝悌、力田二级”,不包括“三老”。大概东汉时期对“三老、孝悌、力田”的“尊赐”,是持续性的政策。《续汉书·礼仪志上》“耕”条刘昭注补引《汉书仪》:“春始东耕于藉田,官祠先农。……大赐三辅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可知文化重心地方“尊赐”“三老、孝悌、力田”已成常制。最高执政者对最底层行政、教化、生产管理者的重视,是社会安定的保证。

从当时民间社会风习看,政府期望的正面导向有所实现。《后汉书》卷二五《刘宽传》说:刘宽任南阳太守,行县视察,“见父老慰以农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训”。这就是在施行“力田”“孝悌”的职能。于是,据说“人感德兴行,日有所化”。东汉时民间儒学教育的普及程度非常之高。一些乡村教师开门受徒,名籍往往不下万人。陈留雍丘(今河南杞县)人楼望,诸生著录九千余人。汝南南顿(今河南项城西)人蔡玄,门徒常千人,先后注册的学生多达一万六千人。“负笈”千里求学,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习见现象。从《四民月令》提供的信息看,乡村儒学教育重视《孝经》的学习。这不能说与“孝悌”的作用没有关系。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参考文献】

①安作璋、熊铁基著:《秦汉官制史稿》,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

②邢义田、刘增贵主编:《古代庶民社会》,台北:中央研究院,2013年。

③马新著:《两汉乡村社会史》,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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