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有望“自然增长”

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有望“自然增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施行。记者从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权益,本市将研究建立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自然增长机制。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打拐解救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等。近年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聚焦困境儿童成长需求,不断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初步建立,儿童福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本市先后制定和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政策举措20余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体系。生活保障方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生活费调整到每人每月2200元,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医疗保障方面,建立了孤儿弃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弃婴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制度。教育保障方面,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给予每学年1万元、8000元补助。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已由团市委调整至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为落实好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权益,本市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推进《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制定《北京市监护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加强对受侵害困境儿童个案干预指导;研究建立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自然增长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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