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塔

李宏塔

男,汉族,1949年5月生,1978年4月入党,河北乐亭人,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在民政系统工作18年,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每年至少一半时间在基层度过。共产党人革命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人,始终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以严治家,秉持了“革命传统代代传,坚持宗旨为人民”的不变信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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