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党内法规实施评估的成效

如何提高党内法规实施评估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制定以后,如何实施,实施的成效如何,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开展实施评估是一个有效方法。

实施评估对于推动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定实施全过程进行评估检查,有助于发现制度体系内不合时宜、不具有操作性的内容,从而及时修改完善,保证党内法规实效性。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同类型党内法规制度效果进行评估,有助于把握各领域党内法规建设实际状况,查缺补漏,及时完善,从而统筹推进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保障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完善。

当前,我国党内法规评估工作已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阶段。《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可以视情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推动党内法规实施,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对象的党内法规类型以及形成评估报告等具体方案。在地方层面,部分省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专门的评估办法,使评估有章可循,并在实践中开展了多轮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作为一项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党内法规评估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内容,专业性较强,必须着力提高评估实效。

建立科学的评估计划。由于评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立规主体不可能对所有党内法规都进行评估。为了避免出现随意评估现象,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党内法规制定机关首先应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计划,明确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等基本要素。在目标法规选取上,除了遵循“新增评估、逢改评估、遇难评估、期满评估”的原则外,还要综合考虑拟评估法规是否具有评估可操作性,评估信息数据是否容易获取等。应优先关注党组织、党员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党内法规,并将其纳入评估计划。

明确评估的基本内容。评估内容实质上就是从不同维度考量被评估法规在实施后的效果,通常评估内容依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呈现出不同方面,评估内容决定了具体评估指标体系以及评估方式。从党内法规调整的对象来看,党内法规存在不同的类型,功能定位也存在差异。因此,应依照不同类型党内法规功能和目的,确立不同的评估内容,进而科学设置具体指标,并有针对性地检测和评估党内法规的立规质量和实施效果,从而不断提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水平。《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1+4”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其中,党的领导法规具有规范和调整党的领导行为的功能,目的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鉴于此,评估此类法规应侧重于考察和评价党内法规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党的组织法规主要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等内容,旨在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组织制度基础。基于此,评估组织法规实施效果应侧重于考察党内法规实施对党的组织结构、产生方式、职权职责划分等方面影响。党的自身建设法规通过对党的自身建设的规范,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据此,评估这一类法规应侧重于考察党内法规实施对党的建设带来的实质影响。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功能在于实现监督保障的规范化制度化,即规范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监督制约、考核奖惩、问责追责、激励保障等。因此,评估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侧重于考察党内法规实施对党内权力制约监督、党员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影响。

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党内法规评估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内容涉及立规技术、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党员群众认知认同等多个层面,需要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从实践情况来看,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问卷调查法。这是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虽然工作量较大,调查周期较长,但其可信度较高,能基本上真实反映法规实施效果。在设计问卷时,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充分考虑调查目的、调查内容等因素,有针对性设置问题,科学抽取样本,切实提升问卷的效度。二是专家组评估法。通常适用于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党内法规。此方法要求评估主体广泛遴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专题研究并作出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法规类型特点,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三是座谈调查法。由评估工作人员分别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这一方法在地方实践中已有所应用。如2020年江苏省委办公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对《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进行评估。评估组先后到江苏省多家党政机关、高校、国企等机构调研,召开多次座谈会,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与评估。

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评估本身并不是目的,重点在于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党内法规评估结果的运用:一是用于对党规质量的改进与完善,二是用于对党规执行与实施的指导。借助评估,有利于把握党内法规实施整体情况,进而确认哪些问题是法规本身的问题,哪些是执行本身的问题。对于党内法规本身的体例、结构、条文表述等问题,则可以通过制定出台具体法规解释、修改完善党规规范来解决。对于执行中的认识偏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则应通过优化执规环境、完善奖惩机制、增强执规意识、严格执规责任制等方面进行治理。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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