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乡村治理的稳固根基

夯实乡村治理的稳固根基

[中图分类号] C91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9-0082-02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北京市各涉农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得到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但在基层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延庆区在开展农村基层治理中发现,部分乡村存在“狠人”治村现象,少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审查把关不够严格,有的乡村民主决策程序不够规范,一些偏远乡村微权力监督不力,等等。这些痛点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醒。

难题不仅仅出现在延庆区。不同涉农地区因承载的使命任务和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次第迎来加速建设时期,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也随着地区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与城市核心区空间距离的远近而日渐显露,呈现链条式传导状态。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农村党员干部文化程度偏低、能力素质较弱,理解和执行上级政策时容易出现偏差,他们习惯采用的传统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快速发展期的治理实践需求;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推进区域建设发展时容易出现“打乱仗”现象,“九龙治水”难成合力;权力运行监督方面,农村“熟人社会”的形态影响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容易出现人情干扰大、处置力度软等情况。为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尽快破除区域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出现的“中梗阻”。

针对顽疾,延庆区坚持以“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为中心,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纲挈领,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首都精治共治法治的美丽乡村篇章。

明权责,压实基层治理责任。延庆区委区政府通过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做实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坚持清单化引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考核,形成管党治党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同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区级事业单位改革,科学设定事权,健全农村“三资”监管体系,规范“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深化街乡主导、执法力量下沉的改革,健全基层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和实绩考核制度,推动执法的专业化,完善管理的网格化,为基层百姓提供精准、精细服务。

强法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如何克服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身子进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的问题?延庆区委区政府通过高质量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依法依规推进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村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治理的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城市总规和分区规划,加快制定和落实村庄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村地区管的实施办法,将涉地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深化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完善村账托管制度。严格监管工程招投标领域,强化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及个人“黑名单”制度,鼓励群众监督,采取针对性强的惩处措施。强化廉政教育的预防功能,培育公权力部门和公职人员法治精神、依法行政和执法能力,使讲规矩、守法律成为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密织网,形成基层治理监督合力。延庆区委区政府加强主体责任协同,放大“吹哨报到”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打破基层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脱节的机制障碍。加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贯通,实行全过程督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实施精准有效问责,加大各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移交问题线索力度。强化巡察、纪律、监察、派驻“四个监督”与执法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协调衔接,有机贯通、信息互通。推动用权公开,建立可追溯的权力行使反馈机制,形成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

长震慑,营造基层治理良好环境。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延庆区委区政府在依法惩处、深挖彻查、追根溯源上持续发力,保持反腐惩恶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涉黑涉恶势力及背后的腐败问题、“保护伞”“关系网”。持续深化行业治乱,集中剖析住建、市政、交通、规划、园林、水务等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整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清除生乱的根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好重点案件“后半篇文章”,用好扫黑除恶“活教材”,用好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展、警示教育专题片、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放大教育效果。

筑堡垒,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延庆区委区政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好选人用人,把政治能力、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健全选贤任能制度,探索建立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确保好干部能够及时选出来、用起来。严把党员“入口关”,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资格审查,坚决执行“五好、十不能”的候选人资格条件,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把符合党委意图、群众满意的带头人选出来。强化村党支部“1+3”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履职能力,敢于引用“外脑”,建立专业人才进农村激励机制。加强思想淬炼,激励基层干部敢于担当作为,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净化。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作者简介:蒋达峰,原任中共延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现任中共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代主任)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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