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是习近平主席把握时代特点、担负时代使命、着眼世界各国共同利益提出的重大倡议。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要求我们客观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深入分析当今世界面临的严峻挑战,准确判断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是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的应有之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在新时代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指明了方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全球治理格局取决于国际力量对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源于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对当今世界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最突出的特点是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显著变化,中国以前所未有的豪迈气势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我们把握国际形势必须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要把自己摆进去,在中国同世界的关系中看问题,清醒认识在世界格局演变中中国的地位和作用。当前中国处于近现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我们要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是大发展的时代,也是大变革的时代。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近代以来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最具革命性的变化。在世界多极化继续演变的同时,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对国际经济、政治和安全形势产生的影响更加复杂。另一方面,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受冲击,世界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全球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发展赤字、和平赤字继续扩大,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网络安全、恐怖主义、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受到冲击。

现存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与愿望越来越不适应。一是现存的全球治理体系在成员上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种国际组织及机构相继成立。当时广大发展中国家尚未取得独立,联合国成立之初只有50多个会员国,如今有190多个会员国。现存的国际治理体系基本上反映的是二战结束后不久国际力量对比变化的现实,而未能体现进入21世纪世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事实。二是现存的全球治理体系在规则上缺乏应有的公平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重要金融和贸易机制都由美国主导设立。广大发展中国家没有能够全面参与规则制定及制度确立,他们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维护。三是现存的全球治理体系在行动上缺乏足够的有效性。面对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依然猖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及逆全球化思潮上升,当前全球治理体系难以积极发挥有效的作用。世界各国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没有能够形成全面快速合作,凸显了现存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的困境。

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是大势所趋

现存全球治理体系中不公正不合理的成分严重制约国际社会团结合作。从政治上看,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公正、合理全球治理体系的向往,但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强有力的全球治理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国际关系的法治化和民主化远未实现。从经济上看,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贫困国家的发展问题远未得到足够重视。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一些发达国家采取不公正贸易手段打压发展中国家。从安全上看,世界变得更加动荡,战争多点爆发,和平受到威胁。一些西方国家抱着冷战思维不放,逆历史潮流而动,继续利用北约等冷战遗留产物推进自身安全利益,同时忙于构建小团伙,严重破坏国家间正常往来和相互合作。从文化上看,国际文明对话体系被严重扭曲,世界文化思想领域的斗争尖锐复杂,不同文明与宗教之间的矛盾持续升级甚至激化。国际治理体系亟需改革和完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改革全球治理体系是历史性进程,是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国家于1648年结束三十年战争,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随着欧洲国家实力对比变化,欧洲国家间关系不断调整,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体系逐渐崩塌。国际关系中的权力结构从根本上影响着国际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变革,欧洲自18世纪以来经历了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雅尔塔体系等几个历史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上形成以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对峙为特征的两极格局,二战后建立的国际治理体系既因先天不足又因两霸相争难有作为。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理应携手抓住难得机遇,构建有利于国际社会大家庭每个成员的全球治理体系。

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主张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发展及改革经历了艰难的过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1年。中国在这期间努力寻求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地位,但由于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孤立及封锁,中国的对外交往受到很大限制,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参与及影响十分有限。二是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开始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进程。但由于对外联系仍很有限,对国际制度和规则不够熟悉,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仍基本处于被动状态。三是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全面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中国先后加入130多个国际组织,参加近300个多边国际公约,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国际影响力空前扩大。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深刻把握21世纪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全方位提出有关经济发展、和平安全、环境保护、全球治理及人文交流等各领域重要倡议。中国方案成为顺应世界潮流、引领人类进步的公共产品,中国对全球治理体系的影响进入一个全新时代。

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中国主张全球性挑战需要全球性应对,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理念、政策、机制开放,充分听取国际社会各利益攸关方建议和诉求,鼓励各国积极参与和融入,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使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中国主张要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世界各国利益密不可分,任何国家都不应当企图把自身经济、贸易、金融、安全等利益建立在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和协调,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共商规则,共建机制,共迎挑战。坚持要合作而不要对抗,要双赢、多赢、共赢而不要单赢,不搞排他性安排,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中国主张全球经济治理应当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共同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推动全球金融、贸易和环境发展合作,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

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是顺应时代潮流、推动人类进步的切实需要。同时,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的道路充满曲折,绝不会一帆风顺。中国的主张顺应世界发展进步潮流,符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愿望,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和支持。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促进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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