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共享未来美好生活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共享未来美好生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历时4年后将逐步从试点转向常规。个人养老金,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税收激励的杠杆作用,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储备养老资产。从定位来看,个人养老金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养老保障不同,主要定位于个人补充养老,即投资者为改善退休后生活水平,为退休后的美好生活而自愿进行的养老储备和养老投资。从重要性来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日益临近,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压力持续加大,亟待通过个人养老金来为我国的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减负”,从而实现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为什么重要?从养老保障制度顶层设计看,有利于建立完善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标志性意义。首先,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4亿人,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1亿人,占13.5%。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渐增多,实现“老有所养”在高品位上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的内容之一。也就是说,确保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依靠三大支柱一起发挥作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其次,有助于缓解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是缓解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现实困难,使社会保障制度更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制度整合没有完全到位,制度之间转移衔接不够通畅;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人群没有纳入社会保障,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的情况。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推进,既是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具体举措,也在顶层设计上为其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意见》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坚持个人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看,个人养老金能够为居民养老提供更多的养老储备。

把握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原则,要体现人民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特征要求,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个人养老金发展和社会保障方面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推进改革发展。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尤其是可以将第一和第二支柱都难以覆盖的2亿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在内,这是个人养老金发展制度的独特优势。个人养老金的低门槛缴费,实现了普惠和广覆盖。其次,体现科学性要求。《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进行封闭运作。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这条线主要是根据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国民收入水平来科学制定的。再次,突出实践性原则。《意见》从我国的发展阶段和老百姓的现实需求出发,推动适合国情又注重便捷性和实效性的个人养老金发展,参与方式简便、开户和投资便捷、支取方式灵活,既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也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落细落实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各项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对个人养老金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握规律,统筹协调,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意见》从总体要求、参加范围、制度模式、缴费水平、税收政策、个人养老金投资、个人养老金领取、信息平台、运营与监管和组织领导等十个方面对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这些文件条款落实到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实践中去,要求各地区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稳妥有序推动有关工作落地实施。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一方面,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税收优惠细则,推出合格养老金产品目录等,进一步提升制度激励性。从居民的全生命周期来看,由于人们从养老投入到最终受益时间周期较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等来弥补这种市场机制存在的负外部性。对特殊情况下“提前支取”应有例外规定,例如应急、大病、子女教育等需求,允许在规定时限和额度内提前支取,并对补税、归还等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账户管理弹性,提高个人养老金发展制度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尽快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此外,还要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教育和管理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政策宣教,增强“备老”意识和能力。通过宣教,增进公众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理解,纠正错误解读,进一步唤起储备养老的意识,在普及养老投资和相关金融知识的同时,还要做好养老投资的咨询服务和风险提示,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行稳致远。总之,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要保持耐心,相信随着个人养老金等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网必将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