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京彩好评:强化政策“落地感”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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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7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充分彰显了国家对于增强民企信心的高度重视,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力量出台有力举措,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注入了生机和动力。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意见》强调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着力点激活动能,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其中,《意见》指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特别提出了“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这意味着在国家层面,决心增强民企权力的保障,摆脱行政的过度干预模式,给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创新是第一动力。民营企业作为集聚科技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敢于涉足新领域、采用新技术、开发新工艺,勇于不断推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创新质量显著提升,不断取得发明专利数量与质量的突破,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新征程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其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调动其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主旋律强劲、正能量充沛的社会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鼓励民营经济打造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开辟新赛道。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对民营企业恶意造谣抹黑等行为,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坚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意见》的政策效将会充分释放,落实落地,民营经济必将大有可为,创造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灿烂的明天。(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交通局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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