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化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

中国社会科学网: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化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31条政策措施,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舆论环境优化等诸多主题,全方位覆盖了当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担忧和困惑,及时回应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切。《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2022年中国的社会融资存量中,国有企业获得了138.9万亿元,占40.4%;而民营企业获得了70.2万亿元,仅占20.3%,获得的资金仅为国有企业的50.5%。从融资成本看,国有企业获取的贷款年化利率平均为3.8%,而民营企业则高达5.6%,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比国有企业高47.4%。这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地位严重不匹配,融资难、融资贵越来越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进一步指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破除民营企业受到的各种融资歧视,消除非市场化的资源分配导致的资金错配和资金价格扭曲的问题,大幅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对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完善信贷市场,打破地理分割,破除所有制歧视。《意见》指出,“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我们须进一步打破信贷市场的地理分割,鼓励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跨区域经营。新发放公司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不得对民企融资设置歧视性要求。银行须进一步发展普惠金融,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增加面向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降低民营企业的违约风险,缓解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顾虑。

第二,逐步推进融资平台债务的市场化转型,缓解融资平台债务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挤出效应。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扩张,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为中国的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挤出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据测算,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每上升一个标准差,民营企业负债率将下降7.7%,利息率上升2.86%。2020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发布,明确指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在日常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融资平台公司须紧紧围绕“市场化”做文章,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一方面,融资平台公司如需进行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等,应保持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开展相关活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银行机构应减少对融资平台公司的“隐性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对等性。

第三,加强金融市场对民企的直接融资支持。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也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从债券市场的角度,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债券信用增进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增信作用,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债券创新工具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力度。从股票市场的角度,不断完善科创板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和交易制度改革,提升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效率。此外,还可以打造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新型数字化资本市场,让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实现快捷低成本融资。

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占据着同等重要的位置。国有企业作为掌控国计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的主体力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支撑;民营企业作为增加人民收入、创造社会财富、健全社会主义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可以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共同发展壮大,是我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务必要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融资的对等性和一致性,逐步变革体制机制,坚定民营企业信心,化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从而更好地促进全体企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早日实现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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