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的日期

藏匿的日期

邻居奶奶为孙子买了一包蜜糕,一眼没看到生产日期,懒得一找再找,想着既然在货架上,不至于过期吧——年岁大了,老眼昏花,姑且相信厂家、相信超市吧。

孙子高高兴兴准备拆了吃,把包装袋转了几圈,发现快到保质期了,遂问咋回事。奶奶实话实说,“乖孩子,咱也退不了了,抓紧吃吧。”孙子不再说什么,但是兴奋劲儿减去大半。老太太买的是食品,也是爱心,是快乐,却落了这么个结果。说真的,尽管没过期,但是被糊弄的感觉,不怎么好受。

超市临期食品如何处理?网络搜索给出的答案:一是立即食用。它没说“谁食用”,我想一定不是超市员工,而是顾客;上述老太太对孙子说的“抓紧吃吧”,即是。二是冷冻保存,没说“保存”以后咋办。三是烹饪加工,做成果酱或果汁。这还是打算出售的吧?是不是在新包装上打一个新的生产日期呢?四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是请“被慈善者”短期内把这些东西抓紧吃了,只是千万别撑着?五是回收利用,这个我不评论。

“生产日期难找”,是长期以来的一个普遍现象,老太太的遭遇,只是一例。很多消费者也许都有这样的经验,购买食品时即使找到“保质期”,寻寻觅觅,也难以找到“生产日期”——它们往往藏匿在神神秘秘的地方。

比如:打印在塑封口凹凸不平处,或者包装袋侧面边缘,或者字体与包装颜色近似处,甚至内包装上或必须照明透视方能显示处……厂家如此费尽心机、各显神通,方才弄出了这样的五花八门,累不累呀。或问:那些生产日期为什么不打在与保质期相近的显眼部位呢?网上说,一是便于厂家标注,二是提高包装效率。有一点网络答主没提,就是厂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消费者的权益、便利、健康和幸福感。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厂家的各种藏匿行径,明摆着就是不想让消费者痛痛快快知悉生产日期,以便把即将到期的商品推销出去,赚得最大利润。

为什么这种现象今天仍然较为普遍呢?大概率是厂家不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却没有受到应有惩罚;大部分消费者遇到难找日期的情况,也就不找了拉倒……食品保质期与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关系最密切,尤其重要。这关乎家事,也关乎国事。是家事,它带给家庭以踏实和温暖;是国事,它是一国文明程度的一个标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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