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理论网:坚定制度自信,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

中国理论网:坚定制度自信,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

新时代以来,我国持续夯实制度根基、发挥制度优势、填补治理短板、强化发展弱项,全力推动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深度转化。在全球竞争格局中,“中国之制”的显著优越性得以充分彰显。制度建设是一个持续演进的动态过程,无法通过短期突击而成,也不会一劳永逸,要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求,系统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逐步提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实现从“中国之制”到“中国之治”的伟大飞跃。

一、立治有体,系统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构建系统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推进“中国之治”的必要准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而“秩序”中“制度”是最重要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统治阶级主要依靠强制手段和暴力机器维持社会运转;在社会主义制度中,人民群众通过民主的政治体制实现对社会管理的广泛参与,这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核心机制。因而在国家治理中,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保障社会运行发展。但仅仅依靠个人探索、自发形成的秩序有效性往往较短,自发秩序的形成还需经过长时期的积累与试验,两种都不可用于国家治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要有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从注重“制度建设”,到注重“制度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人系统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初,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当代中国社会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对我国的制度建设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运用系统思维方法,通过整体谋划和协同推进改革,开创了改革开放事业的新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3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并确立了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四梁八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框架结构,这些制度体系的系统建构共同勾勒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宏阔格局。

新时代新征程,制度体系建设仍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3]持续推进制度体系的更加完善、不断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制度建设的根本保障,只有将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才能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始终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的制度设计,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施治有序,逐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效能直接取决于制度体系的完善程度及其运行效率。纵观历史发展进程,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优劣不仅体现了其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更是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的核心,就在于能否将制度体系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我国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日益成熟。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效能治理,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效能好不好,关键看经济高质量发展程度。“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是国家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的表现。

新征程上,必须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4]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国家治理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这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要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治理现代化布局上,要始终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治理现代化的主体上,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加强多元协同共治,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治理现代化目标上,要锚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总目标,守正创新,保持定力,坚定制度自信,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中国之制”的新优势推动“中国之治”。

三、改革创新,破除中国式现代化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本质及其历史演变规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规律的基础上,对我国的生产关系做出的大胆创新和重大调整。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与理论推进,有效革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适应的矛盾,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纵观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改革始终围绕三大核心目标:一是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综合国力和增进人民福祉;二是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通过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良性互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生机活力;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引领民族复兴伟业稳步前行。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为彰显“中国之治”的优势提供制度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5]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这一核心目标,会议确立了“七个聚焦”的具体改革方向,构建起以总目标为引领,主次分明、系统完整的改革目标体系;确立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项基本原则,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遵循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可持续路径,强调从战略全局高度进行制度设计与规划,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及“中国之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唯有立足国情,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将深化改革和制度集成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各项制度框架,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发挥制度优势,转变治理效能,“中国之治”才能迈向更高境界。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自信’重要论述研究”(21&ZD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丽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63页。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11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0页。

[4]《习近平著作选读》第2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85—286页。

[5]《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7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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