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理论网:以公私之辨明党性扬正气

中国理论网:以公私之辨明党性扬正气

抓党风建设,必筑牢党性根基;筑牢党性根基,必明辨公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1]公私之辨既是检验党性纯度的“试金石”,也是锤炼党性、涵养党风的“关键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思想淬炼为基础,辨公私、明党性、扬正气,以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一、公私之辨是衡量党性的根本标尺

党性特指无产阶级政党独有的政治品格,集中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本质规定。习近平总书记以“公私”为根本标尺度量党性,使党性变得可感知、可评判。通过这一标尺,既能将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区别开来,也能将无产阶级政党内党性强弱不同的人区别开来。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除了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这从根本上规定了共产党人必须以“公”为魂,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党性的源与本,也是同资产阶级政党相区别的根本标识。资产阶级政党为掩盖阶级矛盾而标榜“超党性”“无党性”“非党性”,事实上却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和利益作为最高原则。无产阶级政党不仅旗帜鲜明标注出以“公”为魂的党性原则,而且始终高度重视提升党性修养、强调贯彻党性要求。

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自成立以来就以公心示天下,无数优秀党员亲身诠释了以“公”为魂的党性准则。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刘启耀、方志敏等领导者都曾身携巨额公款,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难,都未挪用分毫;新中国成立后,以焦裕禄、孔繁森等为代表的党的好领导,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头,用生命诠释了“公者千古”的真谛。历史充分证明,党员干部唯有坚守公心,方能立起党性的精神标杆、淬炼党性的纯粹底色、明确做人用权的底线要求,最终经受住时代和实践的检验。

今天,新时代的党员干部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很多问题的出现都与公私界限不明、公私关系处理不当有关。比如,有的“公私不分”,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谋私利;有的“公私兼顾”,把个人喜好凌驾于组织原则之上;有的“公私颠倒”,为一己之私损害集体利益。这些表面是作风问题,实质是党性问题,根源就在于公私之辨的模糊与错位。只有从党性高度看待公私,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才能纯洁党性、承继优良党风。

二、公私之辨彰显党性的本质要求

“公私”一般指向个人修养,但对共产党人来说,它不仅事关道德修养,更从根本上彰显了政治立场和价值追求,既是检验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也是锤炼党性的“磨刀石”。“公”,即站在党和人民一边,坚定代表并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私”,即只关注少数人,只关心和维护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究竟“为公”还是“为私”,既标示了党性强弱,也揭示了党群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作出指示,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3],尤其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4]。这些论述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以公私之辨为核心的党性要求。

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的党性要求包括三个基本层级。第一层是“公私分明”的底线要求,作为党性“基础线”,要求党员干部明确公私边界,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公权姓公,一丝一毫不乱用,私利有界,一分一厘不越矩。第二层是“克己奉公”的自觉追求,作为党性“提升线”,不仅要求不谋私,更要求先公后私、主动让私,自觉为公奉献。第三层是“大公无私”的崇高境界,作为党性“高线”,要求超越个人得失,一心为公,达至“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之境。公私关系的层次性,既体现了党性要求的阶梯性,也标注了党员干部从“合格”到“优秀”再到“卓越”的成长路径,是锤炼党性、提升修养的必由之路。

进言之,公私之辩标注的党性进阶之路,不仅渗透在党员干部公权行使、利益取舍、责任担当的具体实践中,也深层次反映了党群关系。党员干部很多具体的工作选择,往往与公私关系的处理有关。比如,在基层治理现场,是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还是推诿扯皮搞“关系优先”?在项目攻坚一线,是优先落实政策惠及群众,还是借机谋取私利?在重大决策关口,是立足全局谋发展,还是为“政绩”搞短期工程?党群关系就在这些工作选择中体现出来。当“公字当头”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时,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更加紧密,党的群众基础也就更加坚实。若“私心至上”之风蔓延,则不仅会腐蚀个体的政治生命,更会消解群众对党的信任,甚至动摇民心这一最大的政治。

三、以公私之辨为抓手弘扬清风正气

公私之辨,犹如一面照见党性的镜子,能够“正衣冠、明得失”,又如一道关乎风气的闸门,有助于“养正气、祛邪气”。以公私之辨为抓手,推动全党明党性扬正气,既有利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又有助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首先,要以“公权姓公”的底线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党员干部而言,明确公权性质是处理好公私关系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5]公权行使不当最易滋生不正之风,党的干部作为掌权者,必须始终保持对“公”的敬畏、对“私”的警戒,谨记公权的实质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本质上是为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的统筹协调、公共秩序的有效维护,公平正义是基本要求,一旦偏离“姓公”的轨道,公权力就会异化为“私人工具”,公平正义的基石也会就此松动。因此,坚守“公权姓公”是权力本质的回归,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捍卫。

其次,要以“克己奉公”的行动自觉破除公私混淆顽疾。“克己”,即对私欲的自我约束与节制;“奉公”,即对职责的忠诚和对公义的坚守。二者的辩证统一是党员干部干好工作的必需,同时也构成了破除“公器私用”“公利私占”等作风顽疾的行动指南。一方面,“克己”是前提,当党员干部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在内心深处明辨公私,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思想防线,现实中就不易以“私”代“公”。另一方面,“奉公”是关键,党员干部要以工作为阵地、生活为舞台,将“为公奉献”落实到具体事务中,真正把群众急难愁盼写入行动清单,把公平正义挺在前面,用“铁面”守护“公心”,这样公私关系才有合理的归宿。当“克己奉公”从客观要求转化为内心自觉,那些公私混淆顽疾就能被一一破除,党风政风的持续向好便指日可待。

最后,要以“大公无私”的崇高境界净化滋养社会风气。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形象代言人,既是党性党风的直接体现者,也是影响社风民风的关键力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党的好干部把“公”字刻入骨血,超越个人得失,达至“无我”境界,既彰显了个人政治本色,更形塑了优良党风,成为了社会风气的“净化器”“营养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两个先锋队”的具体体现者,都应以先锋模范自省自励,把“大公”刻进日常,将“无私”呈现于生活,让群众看到“公心”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可触摸的现实、可效仿的行为,从而感召更多人从社会治理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使社会正气在上行下效中实现由点到面的传递。

公私之辨,不止于利益取舍,也关乎党性修养,更关乎正气涵养。如果每一位党员都能明辨公私,把准界限,让公私分明成为内心坚守,让克己奉公成为自觉行动,让大公无私成为理想追求,我们党就能永葆先进性、纯洁性,进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以伟大建党精神涵育新时代中国青年精神气质研究”(2023A02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翟玉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注释:

[1][5]《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79页、第79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页。

[3]习近平:《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求是》2022年第3期。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394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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