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注重以科技手段赋能正风肃纪反腐。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为提升反腐败斗争穿透力与精准性提供了实践遵循,为破解“牛栏关猫”“纸笼禁虎”问题指明了有效路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关乎反腐败斗争全局,必须以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推动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
数字赋能与监督范式的系统性重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以数据、算法、算力的有效聚合驱动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整合,打破传统监督的思维定式、路径依赖和机制障碍,为纪检监察工作装上“智慧大脑”。
数据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提供“源头活水”。过去,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不同部门、环节信息共享程度不够,在个别领域存在监管“盲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起覆盖全域的监督网络。此外,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能够对重复录入、格式错误、逻辑矛盾的数据,以及来源存疑、真伪难辨的数据,进行“技术筛查+人工复核”双重把关,防止被错误数据“带偏”。这样,数据从采集、筛选到存储、使用都有章可循,实现找得到、可信赖、能用好。
算法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提供“智慧核心”。有了海量数据,还需要科学算法挖掘其内在价值。有了科学算法,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就有了从纷繁复杂的数据里寻线索、找规律、揪异常的“火眼金睛”。比如,通过整合干部的岗位信息、履职轨迹、廉政记录,可以搭建起廉洁风险评估模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关联分析项目审批、招标文件、资金流向等数据,能让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无处遁形。
算力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提供“动力支撑”。数据整合、算法运行,都离不开强大的算力保障。数据与算法的价值释放,都需要算力驱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依托强大算力运用大语言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数据预训练与后训练,让模型更贴合监督执纪实操场景,可精准识别、实时抓取数据异常点,快速完成线索筛查、风险预警、证据固定等工作,大幅提升线索挖掘与风险预判精度,显著提高监督执纪效率。
坚守纪检监察主责主业
数字技术赋能,最终要落脚到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提升上。建设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必须锚定主责主业,避免“技术至上”误区,推动实现纪法效果、伦理边界与数据安全的有机统一。
守住纪法底线,确保监督执纪不越位。数字技术只是辅助工具,必须在纪法框架内运行。不管是数据采集还是线索核查,都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不能打着“科技赋能”旗号随意扩大监督范围,更不能用技术手段突破纪法红线。比如,在开展数据核查时,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纪法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把握伦理边界,确保技术应用不跑偏。数字技术赋能监督执纪,既要追求效率提升,也要坚守伦理底线。在利用算法开展风险研判时,应注意防止简单“一刀切”。实际上,算法只能识别数据异常现象,却难以全面透彻理解纷繁复杂的现实场景。比如,现实中,有的基层干部为解决汛期群众紧急安置问题,短时间内高频次协调采购救灾物资、拨付应急资金,单从数据指标上看可能有些不正常,但实际情况则是为了保障民生。这就需要建立“算法预警+人工复核+实地核查”协同研判机制,不能让数据牵着鼻子走,而要让数据算法服务于纪检监察工作,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实事求是。
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数据安全无漏洞。数据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重要资源,维护数据安全是建设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数据泄露或滥用,不仅会侵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更会直接损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公信力。为此,必须将安全理念贯穿体系建设的全流程、各环节。一方面,强化分类分组管理,将纪检监察数据细分为核心数据、敏感数据、普通数据等类型,明确各类数据权限使用边界。另一方面,强化技术防护体系,对数据存储、传输、使用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加密监控与异地容灾备份,严防数据泄露、篡改等风险,确保数据安全合规。
构建靶向精准、规范高效、支撑有力的监督格局
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中既实现技术赋能又坚守制度规矩,最终要落在“人—事—物”的纪检监察工作闭环之上,着力构建靶向精准、规范高效、支撑有力的监督格局。
构建靶向精准的对“人”监督体系。实现精准监督的关键在于精准锁定监督对象。过去,个别领域一度存在监督对象界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监督执纪容易陷入大海捞针困境。建设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必须在精准上着力。一方面,为“一把手”与年轻干部等建立专项监督模型,强化常态化风险预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另一方面,整合资产、税务等数据,构建廉洁风险评估模型,推动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画像标线、动态核查、精准研判,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从被动接访到主动预警的转变。
搭建规范高效的对“事”监督体系。过去,一些地方纪检监察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监督流程碎片化的问题,影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效能。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依托一体化数字平台,推动监督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其中,线索处置实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确保重要线索不遗漏、关联线索能主动涌现。审查调查借助数字技术赋能,能够快速固定证据链条、厘清利益输送关联。作风监督聚焦“四风”问题,用大数据筛查手段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通过让监督工作有标准可循、有流程可依、有闭环可控,做到流程通顺、监督到位,既严督办案过程,又严管办案人员,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筑牢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体系。对“人”的精准监督、对“事”的规范监督,都离不开稳定可靠的体系支撑。传统监督方式一度存在技术应用无章可循、数据共享缺乏协同性,“信息孤岛”制约监督效能的问题。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直击这一痛点,为技术与数据高效运转搭建制度框架。一方面,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的跨部门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打通数据流转堵点。另一方面,完善数字化平台运维保障体系,确保技术迭代跟得上反腐实战需求、设备更新匹配监督工作节奏、安全防护守住数据安全底线。
统筹技术创新与实战实效
从系统论视角看,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绝非零散技术叠加,而是多方协同、多层联动、多要素融合的系统性工程。其深层逻辑是紧扣“人—事—物”主体框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技术创新与实战实效,确保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能用好用管用。
坚持统筹规划与业务适配相统一。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重在兼顾整体布局与实用导向,既要构建全国一盘棋、一张网的总体框架,着力解决顶层设计、标准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也要针对“建而不用、用而不实”的问题,紧扣“人”的监督靶向、“事”的监督流程、“物”的监督支撑,聚焦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形成重点突破、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系统优化的建设格局。
坚持数据安全与技术创新相协同。数据与技术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重要引擎,必须坚持赋能与安全并重,既让数据、技术赋能监督,又让数据、技术不越红线。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数据共享壁垒与安全管理短板,既要打破部门壁垒、激活数据价值,为精准办案提供支撑,也要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各类风险,打造“管用、好用、愿用”的数字工具。
坚持人才培育与素养提升相结合。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落地见效的关键支撑。面对部分干部数字素养不高的短板,要制定专项人才引进规划,靶向吸纳既懂纪法又懂技术的人才,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强化全员干部培育,建立健全“纪法+技术”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干部数字素养,确保干部熟练运用技术工具、严格适配流程规范、精准落实监督要求,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尽责能力。
(作者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重庆市协同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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