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改革攻坚,深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中央部门试点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健康成长。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下更大力气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
(五)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合作共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开放试点,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压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大信贷、信保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企业优化全球市场布局,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贸易发展新动能,推动跨境电商加海外仓模式扩容升级、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拓展中间品贸易,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提升边境贸易。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扩大进口,推进贸易平衡发展。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扩大双向投资合作。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扩大本地化生产。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擦亮“投资中国”名片。规范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对外投资风险防控和海外利益保护。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战略对接,做实做细“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发展水平,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拓展新兴领域务实合作,让合作成果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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