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负面清单》出版。这部立足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的新著,以“两张清单”的独特形式,明确了“应该做什么”的正向导引,划定了“不能做什么”的纪法红线。一正一反、看似简约,实则揭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逻辑与辩证关系。
在“显”与“潜”的辩证中观政绩。“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是一对深刻的辩证关系。正面清单明确提出“既做显绩,也做潜绩”等观点,而负面清单则剑指“存在急功近利心态”等问题。
显绩是质变的成果呈现,潜绩则是量变的积累过程。实践反复印证这个道理:显绩源于潜绩,没有潜绩的深厚积累,显绩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正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往往不是在任期内就能“开花结果”的。没有“十年磨一剑”的沉潜,就没有“一朝试锋芒”的惊艳;没有“前人栽树”的接力,就没有“后人乘凉”的福祉。塞罕坝林场的百万亩人工林海,是三代人接力六十多年的成果;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逆转,是数十年持续治理的积淀。
在“立”与“破”的张力中观政绩。政绩观不能停留在认知层面,最终要落实在行动中。两张清单最鲜明的特色,就在于将正面倡导与底线约束相结合,体现了“立”与“破”的有机统一。
“立”是确立正确方向,“破”是破除错误路径。“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正是要破除“另起炉灶”的思维定式;将“‘新官不理旧账’”列为禁区,正是要打破“只管自己任内、不管历史遗留”的政绩迷思。少些形式主义的“破”,才能多些实干担当的“立”。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一任领导一套规划”“前任挖坑后人填”的怪象,根源就在于只“立”不“破”。“好的制度,既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也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
在“公”与“私”的抉择中观政绩。政绩观的核心,是为谁创造政绩。这一问题的答案,决定着政绩的根本价值取向。正面清单强调“坚守‘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初心”,负面清单则警示“把工作当作个人升迁‘垫脚石’”“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诿拖延”。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之间,“公”“私”分明。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从来都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毛泽东同志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说“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些重要论述,共同指向一个道理: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不是上级领导,而是人民群众。
有的地方搞“一夜成林”“刷白墙”式的表面文章,有的干部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的“路边工程”,说到底都是“私”字作祟。让群众评价有分量、让潜绩被看见、让长期主义者不吃亏,才能从根本上校正“公”与“私”的天平。
在“知”与“行”的统一中观政绩。恩格斯曾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政绩实践也是如此。只有尊重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违背规律的“大干快上”,往往以“烂尾”收场;脱离实际的“拔苗助长”,终究是“昙花一现”。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解决“怎么看”的认识问题,更要解决“怎么干”的方法问题。两张清单强调“优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样蕴含着“知行合一”的深刻哲理。考核不是目的,运用才是关键。只有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真正挂钩,才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让正确政绩观从“纸上”落到“地上”。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期待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以正确政绩观为镜,在“显”与“潜”、“立”与“破”、“公”与“私”、“知”与“行”的辩证统一中,找差距、知敬畏,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政绩答卷。
作者:尹贵龙
单位:安徽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责编:吴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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