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推动民政事业开新局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民政事业开新局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理解其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夯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无论是在河北正定、福建、浙江、上海工作期间,还是到中央工作,始终对正确政绩观有着深邃思考与明确指引,始终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民政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学习教育总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思想觉悟,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好、践行好,以实实在在的政绩取信于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政绩观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一根本问题,体现了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内在要求。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从儿童到老人、从婚姻服务到殡葬管理,服务人的全生命周期,关系亿万家庭的民生福祉。民政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初心使命。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使命的根本要求。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关乎共同富裕的成色,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政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新征程上,面对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民生服务需求日益多元、社会治理结构深度转型等新的形势任务,民政部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有效破难题、促发展;必须扎实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民政篇章。

二、主动担重担难,以高质量发展的实绩为民造福

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更好造福于民。

坚持民生为大,答好高质量发展的民生答卷。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加快健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政策制度,统筹推进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加强失能失智和空巢等老年人关爱照护,适应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发展银发经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升级,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健全低保标准调整备案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服务类救助,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优化社会福利制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全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婚姻中介服务管理,深化婚俗改革,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坚持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推动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群众“身后事”暖心办、省心办。

坚持完善政策法规,加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的重要要求,狠抓民政各领域顶层设计、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法律法规层面,当前要突出重点,加快推动社会救助法、养老服务法等管基础、利民生的重要法律制定,加快制定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社会关注的重要法规。顶层设计层面,主动适应发展需要,加快制定实施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等“管总”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层面,聚焦民政领域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红线底线,谋划出台急需管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创新”的重要要求,自觉以改革创新精神破难题、增活力、添动力。强化基层基础。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手段,以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和农村公益性岗位等为载体,以优化基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为重点,推动资金、项目、资源向基层倾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管理。聚焦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巩固拓展殡葬、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民政领域执法,强化纪法衔接、行刑衔接,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社会参与。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民政领域,培育发展民政领域市场主体,推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责家庭紧密衔接。强化科技赋能。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各业务领域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等现代技术,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民政工作科技“含金量”。

坚持守牢底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决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的工作特点,旗帜鲜明强化非营利属性、提升公信力,防范从事非法活动、损害群众利益。落实好各项救助保障政策,着力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确保人员安全、机构安全。坚决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健全审批、拨付、使用等全流程监管机制,让民政资金一分一厘都用在实处、花出实效。

三、打牢工作基础,始终坚持以实干出政绩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增强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思想基础、制度保障、行动自觉,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人民出政绩。

打牢真抓实干的思想基础。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从中汲取智慧和营养,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坚持加强党性锻炼,深化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推动正确政绩观入心入脑、日用而不觉。坚持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始终关注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始终关注民政服务对象所思所忧所盼,既重显绩、又重潜绩,既重当下、又重长远,真正把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健全干事创业的制度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坚持开门干民政,自觉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聚焦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坚决纠正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走偏等问题。

强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民政所为与群众所需有机统一。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精力用在摸清情况、研究问题、完善政策、服务群众上。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在解决民政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用力;又量力而行,按计划、有步骤,科学精准确定保障标准,使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增强狠抓落实的行动自觉。健全工作闭环机制,建立部署、调度、落实、评估、改进的工作闭环,打通政策实施“中梗阻”,提高一贯到底的执行力。注重提高工作效率,统筹把握时度效,对“当务之急”随接随办、马上就办。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围绕民政对象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以贯之保障和改善民生,久久为功开新局、谱新篇。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责任编辑:亢紫彤(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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