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

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

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文脉的鲜活载体,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精神桥梁,更是中华文明赓续不绝的宝贵财富。在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今天,如何实现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为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实践遵循。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以系统观念为指引,统筹保护对象、保护方式与治理体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从碎片化管理向协同治理的根本转变。梳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历程,总体呈现理念不断迭代、路径持续优化的演进脉络,彰显了立足国情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从文物保护来看,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系统性保护转变。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历经数十年实践探索,正实现从早期被动式抢救性保护,向新时代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性保护深刻转变。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文物保护处于起步攻坚阶段,随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构建起文物保护基本法治框架,当时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大量古迹遗址面临损毁、流失风险,文物保护的工作重心以单点式、应急式保护为主,核心是解决文物“存得下、保得住”的存续难题,整体呈现重抢修、轻规划,重本体、轻全域的特点。进入90年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初步提出后,文物保护逐步摆脱单纯应急模式,开始兼顾基础管理,为后续制度化发展埋下伏笔。随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的确立,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让文物活起来”,深刻阐明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打破了过去“重封存、轻活化”的传统思维,推动文物从静态陈列的“历史遗产”转变为赋能社会发展的动态“文化资源”,从单纯的“保护对象”提升为文化再生产的“活力源泉”,为系统性保护筑牢思想与理论根基。新时代文物保护最突出的变革,在于制度体系的全面完善与刚性落地。顶层设计层面,文物保护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全局,树立“规划先行、保护前置”理念,划定严格开发管控边界,坚持“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原则,坚决杜绝大拆大建割裂历史文脉,让城市留住记忆、让群众记住乡愁。在制度执行上,严格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刚性制度,从土地出让、项目建设源头前置考古勘探,从根本上遏制建设性破坏。健全文物督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机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责任闭环,实现从末端补救向源头防控转变。强化科技赋能,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动态监测平台,全面提升防灾保护能力,以科技赋能筑牢文物保护的安全防线。同时,更加注重对文物多元价值的系统阐释与挖掘,推动考古成果转化与公众教育相结合,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普惠于民。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来看,发展路径从静态式留存向活态化融入现代生活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承载着民族智慧、民俗记忆与精神根脉。我国非遗保护经历了从被动抢救、静态留存,到主动守护、活态传承的深刻演进。早期非遗保护以资料建档、项目抢救、技艺留存为主,侧重于濒危项目的记录保存,存在重保存、轻传承,重形式、轻活用等问题。随着保护理念不断更新,非遗保护逐步走向规范化。新时代以来,非遗发展路径实现重大变革,核心转向活态保护、融入生活、系统赋能,真正实现从“被保护”到“自主生长”的跨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深刻把握非遗的生命力在于活态传承,坚持在尊重文化本真性的前提下,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各地立足富集多元的非遗资源,在实践中要坚持以传承人为核心,推动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开发文创产品、搭建展示平台,让古老非遗走出深闺、贴近群众、融入生活,在烟火气息中扎根生长。正是在这样的理念引领下,越来越多的非遗项目找到了与当代生活的连接点。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建强基层队伍,健全文旅、文物、人社协同机制,完善基层文博管理机构设置,坚持引育并举引进专业人才,完善职称评定和激励保障政策,提升遗产修复与活化利用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健全传承人认定、扶持、激励机制,夯实基层传承队伍,鼓励传承人守正创新,激活内生传承动力。

同时,在新时代充分借助新媒体、短视频、直播等数字化手段,拓宽非遗传播边界,拉近传统技艺与年轻群体的距离;持续深化非遗与教育、文创、旅游深度融合,丰富非遗体验场景;统筹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布局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构建点面结合、全域联动的活态传承格局。在系统保护与创新实践中,越来越多非遗项目找准当代生活连接点,实现可持续发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持久生机。

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来看,价值定位从留住乡愁向赋能乡村振兴转变。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所在,传统村落、古建民居、民俗风情寄托着群众深厚乡土情怀。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以古建筑、古遗址、民俗器物等单体遗存抢救式保护为主,侧重静态物质留存与基础档案整理,尚未形成村落整体保护的系统认知。2003年至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保护范畴逐步从点状文物延伸至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整体肌理,重点守护乡村空间格局、乡土风貌形态,推动保护工作从“保遗存”向“保村落”拓展。

新时代以来,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立足守护农耕文明根脉、留住田园乡愁记忆的时代使命,全面开展传统村落普查认定、乡土非遗挖掘传承,推动保护理念由静态物质保护转向活态文脉传承,更加注重乡土文化基因延续、民俗风情存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要“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乡村文化遗产不仅是记忆的载体,更是发展的资源,通过合理利用,可以转化为文旅产业的文化资本。实践中,许多地方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乡村振兴整体布局,既守护村落肌理、民俗文脉,又依托乡土资源发展乡村文旅,实现文化留根、产业增收、乡村提质的良性互动。正是在这样的实践探索中,乡愁有了实实在在的依托,文化遗产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为此,必须严守开发红线,始终把保护作为前提和底线,坚决杜绝无序开发、过度商业化,深度挖掘乡村文化遗产的历史内涵和时代精神,讲好乡村故事,坚持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色文旅IP,推动文化资源向文旅产品、消费业态有效转化,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文化与经济共赢。同时,持续健全共建共享的多元共治格局,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引导社会组织、乡贤能人、基层群众主动投身遗产保护与公益传承,激活乡土保护内生动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强化区域统筹、跨域协同,放大集群保护效应,推动乡村文化遗产实现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让农耕文明瑰宝在新时代焕发持久生命力,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注入深厚文化动能。注重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推动跨区域协同,形成集群效应,让乡村文化遗产在整体性保护中释放更大能量。

从城市文脉守护来看,保护理念从修旧如旧向有机更新转变。在我国城镇化转型进程中,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由传统“修旧如旧”的静态修缮,进阶为系统统筹、功能适配、活态存续的有机更新的理念跃迁,实现从守护建筑本体到延续城市文脉的深层转变。过去一段时期,快速城镇化建设中重开发轻保护、大拆大建问题突出,部分老城肌理被破坏,历史建筑损毁流失,造成“千城一面、特色弱化”的城市发展困境,凸显出新时代做好城市文脉保护传承的现实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建筑原貌、延续历史风貌基础上,植入新业态、完善新功能,让历史建筑适配现代生活,既守住城市记忆,又打造文化地标,彰显城市独特气质。一些地方以历史街区、古镇为示范,探索出保护与活化并重的成功路径,让老建筑在当代生活中重新焕发生机。实现城市文脉的有机更新,还需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配套条例和实施细则,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盗掘文物、违规拆改遗产等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建筑学、考古学、地理学等跨学科力量,科学制定古建修复、遗址保护、灾害防控方案,加强跨学科研究,以科技赋能实现全天候管护、智能化防控。同时,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推动历史地段微更新与社区营造深度融合,充分尊重居民主体地位,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凝聚政府主导、专家支撑、居民参与、社会协同的保护合力,让守护城市文脉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底蕴。

文化遗产承载民族基因、赓续历史文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秉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合理利用、融合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以敬畏之心守护历史文脉,以务实之举推动活化传承,让文化遗产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永续留存,为谱写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新篇章注入厚重的文脉力量。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四川省协同研究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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