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

城市是集聚经济要素资源、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承载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化进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城镇常住人口达到9.5亿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紧密相连,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经历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业部门务工,为我国参与全球分工提供了重要的劳动力资源。随着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城市规模不断壮大,大量农村户籍人口,特别是年轻人工作生活在城市,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典型特征。建设好现代化人民城市、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已成为带动全国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和幸福生活的关键举措。

城市空间形态的演变具有其自身特征,建好现代化人民城市要避免出现“城市病”。世界各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几乎都面临过“城市病”的困扰。城市人口过度集聚、规划建设失衡,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治理能力,往往会引发一系列城市发展失序问题,最终导致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经济运行成本抬升,给世界各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困扰。当前,住房负担过重、交通拥堵、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在我国部分地区、部分城市凸显,成为制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的因素。

重视城市作为生活、消费场域的功能是破解“城市病”的关键。城市不仅是要素集聚的生产中心和工作所在地,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场所。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城市建设较多考虑生产属性,对生活属性关注不足,兴建了大量的大马路、大广场和工业园区,大城市中心城区地价房价高昂,上班族职住分离,大量社会财富和宝贵精力浪费在克服“城市病”带来的诸多不便上,整体上降低了城市的运行效率。特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居民的高品质生活首先就是要依托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来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福祉,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居民在大城市通过个人努力过上体面的生活,进而为中国式现代化和社会进步不断创造出新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改善居住条件是当前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的首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激活消费潜力的关键领域。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超过40平方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面积的需求。然而,在房地产市场规模高速扩张的过程中,住房质量没有被足够重视,部分商品房户型设计、建筑施工工艺落后,人民群众仍有大量改善型住房需求尚未得到满足。通过新建“好房子”、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特别是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在当前内需不足、消费乏力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扩大改善型住房需求,也是扩大内需、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

不断优化完善教育、医疗、交通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城市居民的“后顾之忧”。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并非简单的住房硬件升级翻新,而是通过系统性的城市功能完善和公共基础设施改进,从制度和软件层面切实提高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率。通过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供充足、具有公共品属性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关键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保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并使居民不必为应对教育、医疗等关键领域的不确定性而过度储蓄,充分释放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费潜力,形成“居住品质提升——居民消费意愿激活——内需活力持续扩容”的正向循环。

(作者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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