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道青海省海东市委常委、乐都区委书记左耀锋,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莫玉玲等人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左耀锋自2011年担任区(县)委书记以来,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工作仅停留在签订目标责任书、开会提要求等方面,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没有落到实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够,对“关键少数”失管失察。2019年12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左耀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违纪违法问题未及时发现纠正,莫玉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涪陵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苏波工作懈怠推脱、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苏波任涪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期间,对分管工作懈怠推脱,将应当由其审签的文件推托给其他院领导审签,将应当由其参加或主持的会议推托给其他院领导参加或主持,未按有关规定牵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长期脱岗旷工、迟到早退导致工作积压滞后。苏波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梗阻”原本是医学名词,意思是中间阻塞、阻挡,也指一些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居关设卡、以权谋私,导致政令不通、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的现象。以上案例是政令不畅的典型表现。其突出表现为:一是政令执行中的“选择性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对上级决策部署缺乏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拖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使政策被截留、悬空、层层递减,出现“上下热中间冷”“上通下不通”。二是审批服务中的“设卡寻租”。有的党员干部在行政审批和服务过程中人为增设前置条件、抬高办事门槛、增加审批环节,程序、标准、收费不公开不透明,甚至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三是日常履职中的“敷衍塞责”。有的党员干部对分内工作不上心、不走心,对群众期盼诉求回应不及时、敷衍了事,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级政令到不了末端、落不到实处,执行链条在中间层受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究其根源,一方面在于权力部门化、利益化、个人化,形成政策“过滤层”。加之公开不足、监督不力等,导致有的党员干部选择性执行、设卡寻租,政令被截留空转。另一方面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淡薄、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同时,协调监督机制不畅等,致使发现难、问责难,成为政令畅通堵点。具体来说,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思想作风不实、责任心缺失。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重表态轻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工作“棚架”、政策空转。其次,能力本领不足、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党员干部学习不深、业务不精,遇事“怕”字当头、“拖”字缠身,面对难题不敢拍板、不愿担当,甚至在上下级间“踢皮球”。再次,工作机制不畅、统筹协调不力。部门之间权责边界不清,存在职责交叉或者监管空白,遇到棘手问题互相推诿,致使政策推进卡在中间环节难以落地。最后,监督问责偏软,约束激励机制失衡。对“中梗阻”问题的查处力度不足,问责不够严厉,导致违规成本低,同时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也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助长了懒政怠政的风气。
针对以上案例中的问题,党纪国法都有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解决“中梗阻”问题,核心在于打通组织体系从中央到基层的“经脉”,让党的领导贯穿各层级各环节,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无阻。
从思想根源上纠偏正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靶向施策,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才能让那些表态快、调门高、落实慢,工作得过且过、进取心不强的“中梗阻”失去市场,销声匿迹。
责任压得实不实,直接决定政策堵点能不能彻底打通。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责任明确到层级、压实到岗位、具体到个人,构建清晰闭环的责任链条,避免出现责任虚化、责任空转的问题,让每一级干部都清楚自己该干什么、该负什么责,出了问题要承担什么后果,从根源上消除“人人都有责、人人不负责”的空间。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带头攻难关,发挥“头雁效应”,避免责任落实层层递减。要构建清晰可追溯的责任闭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把政策落地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让责任不悬空、工作不脱节,确保党中央的每一项决策部署都能沿着严密畅通的组织体系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以严密高效、灵活有序、上下结合的监督体系和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手段,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贯彻执行准确。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让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责震慑,对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消极怠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以刚性问责倒逼全员知责、担责、履责,切实打通堵点、破解难点、消除痛点。
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短板,推动干部练就落实政策、服务群众的过硬本领,强化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技引领发展、科技提升效能的认识,主动了解科技、学习科技、运用科技,充分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科技,加快相关智慧平台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同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懒政怠政、梗阻误事的干部及时调整出干部队伍,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从根本上破除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打消干部干事创业的顾虑,充分调动各级干部落实工作、推进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党员干部队伍的普遍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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