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2)

三、关于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力度

  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抑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前些年,由于腐败现象呈现发展蔓延的趋势,我们在抓治本的同时,采取治标方面的措施更多一些。这是完全必要的。当前,反腐败斗争应该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第一,要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反腐倡廉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需要与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把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都要对是否有利于反腐倡廉进行论证,做到存利去弊,完善决策,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寓于自己的日常工作之中。反腐倡廉和日常管理,不能搞成“两张皮”,而应该统一起来。总之,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
  第二,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这是我们的一贯要求,也是最可靠的措施。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必须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保证领导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办事,防止发生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内生活一定要有民主空气,要欢迎讲意见,不能搞一言堂,在讨论工作时大家要敢于发表意见,不能当面不讲、背后乱讲,更不能搞那种不负责任的逢迎拍马。这两种态度对党的事业都是有害的。对于什么应该民主讨论决定,以及通过什么程序决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应该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并认真加以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要加强反腐败方面的立法,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法律法规,并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各级党政部门都要坚决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要求,根据自己工作的特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第三,要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依靠体制创新抑制腐败现象,是我们在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来推进体制创新工作,特别要搞好人事、财政、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从揭发出来的一些案件看,很多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都发生在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微观经济行为的过程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对那些应该用市场机制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就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要建立科学的机制,以堵塞漏洞,减少钱权交易的机会。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凡是能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经济方法解决的问题,应该尽量避免或减少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就是需要采用行政手段来解决的问题,也必须有公开公正的程序。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制度上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要加快财政制度改革,强化管理和监督。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要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总的要求是各级各类党政干部都应该按中央确定的标准发放工资。事实说明,党政机关自行“创收”,设“小金库”,弊端甚多。比如,政令不畅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以及其他不正之风,都与此有关。总之,要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也要实事求是。有些环节权力过于集中,有些环节权力过于分散,都容易导致腐败现象,要根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需要,该分散的要分散,该集中的要集中,一切措施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终以社会效果来检验。
  第四,要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在长期和平建设年代,要保持广大党员、干部的革命意志、革命精神、革命气节,很不容易,必须加强教育、加强引导、加强管理。所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第五,要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协调行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大家都要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工作特点出发,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提高教育和惩治、管理和监督的效能,努力形成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局面。
  各级党委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摸清存在的腐败问题,抓住重点,协调各方力量,坚决加以解决,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抓紧对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出现的重大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不尽职尽责或领导不力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深入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以利提出有效的新办法新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现在揭露的某些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造成了严重危害。有的地方和部门长期存在团伙性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也迟迟未能发现。还有,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和“三讲”教育,就发现有重大问题。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工作不扎实、不落实、不深入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我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讲了改进工作作风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关键是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搞腐败的人不可能不露出蛛丝马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我们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拖拖拉拉,敷衍了事,甚至粉饰太平,掩盖问题,那就很难发现问题。怎样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及时发现、揭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力机制,要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
  一九九九年,我来讲话时曾经提出,要把整顿和加强党的纪律,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抓紧抓好。今天,我要再次强调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严密的纪律,就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这几个方面都要全面加以落实。特别是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要不厌其烦地讲。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得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不得任意散布不信任情绪,不得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的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是一个有六千三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密的政治纪律,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最后是要垮掉的。有了严密的政治纪律,不仅有利于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且也有利于我们更有力地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这一点,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牢记在心。

  *这是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注释
  〔1〕参见邓小平《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314页)。
  〔2〕见本书第一卷《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九点意见,是江泽民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主要内容是:反腐败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大局;反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去查处,一步一步地引向深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处和解决本地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发动群众举报和专门机关依法查处结合起来;对揭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尤其是大案要案,要认真查处,决不能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决不能搞官官相护、地方保护主义、单位保护主义;必须要有重点、讲政策;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要边反边改,边反边建,标本兼治;关键是加强领导。
  〔4〕见本书第一卷《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5〕参见江泽民《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江泽民《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340—342页)。
  〔6〕见本书第二卷《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7〕李自成(一六〇六——一六四五),明代陕西米脂双泉里李继迁寨(在今陕西横山境内)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一六二八年,陕西北部形成农民起义的潮流。李自成参加高迎祥的起义队伍。一六三六年,高迎祥死,李自成被推为闯王。一六四四年,率军攻克西安建立大顺政权,同年经山西攻入北京推翻明王朝。起义军进京后,一些首领骄傲轻敌、生活腐化,以致仅过了四十余天,就在明山海关驻军将领吴三桂勾引清兵的联合进攻下退出北京,并于一六四五年最后失败。
  〔8〕见邓小平《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3页)。
  〔9〕见邓小平《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
  〔10〕见北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11〕杜牧(八〇三——八五二或八五三),唐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文学家。
  〔12〕江都,扬州旧称。隋炀帝曾于此大筑宫苑,定为行都,后在此被逼自杀。
  〔13〕见唐代罗隐《炀帝陵》。
  〔14〕见唐代白居易《长恨歌》。
  〔15〕安史之乱,指唐代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七五五年,唐平卢、范阳、河东三镇(其治所分别在今辽宁义县东南、北京西南、山西太原西南,辖境相当于今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北京、山西北部一带)节度使安禄山以讨伐右相杨国忠为名起兵叛乱。七五六年,在洛阳(今河南洛阳)称帝,国号燕。同年,攻破唐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安禄山死后,其部将史思明再次发动叛乱,直至七六三年才被平定。安史之乱历时七年多,对社会生产造成严重破坏。唐王朝从此由盛而衰,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
  〔16〕王仙芝、黄巢,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八七四年(一说为八七五年),王仙芝在长垣(今河南长垣)起义(另一说在濮阳,即今河南濮阳西南起义)。八七五年,黄巢聚众响应。八七八年,王仙芝战死,黄巢被推为起义军领袖,号冲天大将军。八八一年初,率军攻入唐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即皇帝位,建立大齐政权。后因唐军和沙陀军的围攻,以及大将朱温投降唐军,于八八四年兵败自杀。王仙芝、黄巢起义,沉重打击了唐王朝统治。九〇七年,唐王朝灭亡。

责任编辑:齑羸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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