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中工作的意见*

对华中工作的意见*

(一九四三年六月十八日)

  (一)华中各根据地工作是经过如下的具体步骤进行的:第一年(一九四○年)是以军事行动为主,打开华中各根据地局面,附带建立我们的秩序与进行群众工作;第二年(一九四一年)是以恢复各根据地秩序、建立各种组织为主,并初步进行群众工作;第三年(去年)是以进行群众工作为主;第四年(今年)是以改造政权及建立民兵为主,同时教育干部(整风〔187〕)与发展生产。这些工作都是在坚持对敌斗争的大前提之下进行的,也是为了更有效地坚持对敌斗争与达到保存骨干之目的。在第五年(明年),各根据地就应以组织与发展根据地生产为中心工作,以便打下将来坚持根据地的基础。为了这个目的,你们现在应作一切准备。在今年生产中,创造经验,总结经验,使政府和农会工作人员熟习组织群众生产劳动的一切方法,以便在今冬能够定出明年发展生产的实际计划。农会在减租之后,应以组织群众生产及办理合作社为自己的中心工作。农会工作内容要有切实而适当的转变,不可老照过去一样。政府亦应制订比较固定的公粮、税收政策,保证农民在增加生产之后,不再增加负担,增产完全归农民自己所有。参议会及其他政府的一切会议,应以生产为主要内容,其他一切与人民关系很少的会议少开,以便能动员群众的力量到生产上去。各机关、学校、部队在不妨碍战斗与工作的条件下,要实行广泛的生产运动,以便增加自给的百分比,而不加重农民的负担。
  (二)在进行上述工作中,你们一方面要应付日寇的扫荡与开展反蚕食斗争,同敌人争地盘;另一方面要在今年明年彻底完成整风与审查干部的任务。因此,你们要好好总结对敌斗争的一切经验,我们亦准备将华北对敌斗争经验告诉你们。关于今年的整风,你们的决定是好的,但必须加紧检查与督促,加强思想上的领导与组织上的领导,才能贯彻。在整风初期与中期注重整顿学风(文风合在学风一起学习)是对的,但在后一阶段即应注重整顿党风,深刻检查每个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党性,要每个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以季米特洛夫〔188〕所提的四条干部标准(无限忠心、联系群众、独立工作能力、遵守纪律)〔189〕来反省自己。整风与审查干部的工作,应与生产及对敌斗争联系起来做。
  (三)你们是在复杂的情况、复杂的任务与工作中前进,要善于利用时机,使各种工作联系起来进行,而不失去中心环节,要切实避免工作步骤的凌乱,才能按时完成任务。领导要总其成,工作则应分途进行。比如,生产主要是动员群众及战斗员杂务人员去进行,对敌斗争主要是指挥部队、武装工作队、民兵及敌工部门去进行,但领导机关须总结经验,随时给予指导;而整风与审查干部则主要是由领导机关自己来做。
  
  *这是从延安发给中共中央华中局、新四军的负责人陈毅等的一份电报。
  注释:见《刘少奇选集》上卷注释。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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