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中应注意的问题*

公私合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九五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现在各大、中城市都在搞公私合营,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从北京开始发起全行业合营后,全国各地的私营工商业很快都公私合营了,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但是应该看到,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工作仅仅是开始,并不是已经结束了。因为实现公私合营,需要清产核资,安排生产,改组企业,安置人员,组织专业公司,等等,而这些工作都还没有做。我们先批准合营,等于把要做的工作放到后边去做。这是需要注意的。
  第二,商店中的大店、小店,连夫妻老婆店,统统合营了。以北京为例,私营商业共二万户,雇店员的不到一万户,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不用店员的。政府对于不雇店员的商店本来是要采取经销、代销的方式,但是高潮一来,他们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递申请书,要求公私合营。没有办法,只好批准。他们人数很多,铺子很多,如果一律采取对待资本主义商业那种方式,对营业是不利的。比如我家对门的一个小铺子,只能站两个顾客,但是他卖的东西适合那个地方群众的需要,有文房四宝〔219〕、牙刷牙膏、针头线脑,直至邮票,样样都有。这种小铺子看居民需要什么就卖什么,对群众很方便。他们卖的方法也跟百货公司不同。百货公司的信封,是成扎卖的,他们一个也卖。百货公司的信纸是成本卖的,他们一张也卖。售货时间也不一样,百货公司是八小时工作制,到点关门,他们是晚上十二点敲门也卖东西。这样的铺子居民很需要,所以能够存在下去。如果他们也跟我们一样,干不干二斤半,做不做二尺五〔220〕,一律三十块、三十五块发工资,我相信品种就不会那么齐了,半夜十二点钟门也敲不开了。全部改变以后,他们的经营积极性就会大为降低,对消费者造成很大的不便。所以,对这些人要继续采取经销、代销的方式。这种小铺子可以向两方面发展,一部分吸收到国营公司里来,或者变成公私合营的商店;还有一部分,在很长时间里要保留单独经营方式。手工业者、摊贩等,更要长期让他们单独经营。比如雕刻,如果这种人也组成合作社,进货是统一的,销路是统一的,那他的手工艺品就做不好。北京的馄饨担怎么办?上海弄堂里的白糖莲心粥怎么办?对他们应该很宽很宽。他要求加入合作社,也只能是挂个牌子,报个名,登记一下就算了。把他们组织起来,每个人要在一个小组,统一进货,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那就有一种危险,即馄饨皮子就不是那么薄,而是厚了;肉不是鲜的,而是臭的了。所以要长期保留这种单独经营的方式。把他们搞掉了,对人民对国家都是不利的。我们是要改组工商业的,但并不是每个小厂统统需要改组,也不是所有的商店都要调整。如果轻率地并厂并店,就会给经济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第三,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以后,原有的生产方法,经营方法,应该在一个时期以内,照旧维持不变,以免把以前好的东西也改掉了。不能保持好的品种、好的质量的情况,在统购包销以后就发生了,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竞争,统统是国家收购的,结果大家愿意生产大路货,不愿意生产数量比较少和质量比较高的东西。公私合营以后,这种情况很可能进一步发展。例如,北京有个"东来顺"〔221〕,涮羊肉很有名,现在不好吃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我们轻易地改变了它的规矩。它原先只用三十五斤到四十二斤的小尾巴羊,这种羊,肉相当嫩。我们现在山羊也给它,老绵羊也给它,冻羊肉也给它,涮羊肉怎么能好吃?羊肉价钱原来一斤是一块二角八,合营以后要它和一般铺子一样,统统减到一块零八,说是为人民服务,为消费者服务。这样它就把那些本来不该拿来做涮羊肉的也拿来用了,于是羊肉就老了。本来一个人一天切三十斤羊肉,切得很薄,合营后要求提高劳动效率,规定每天切五十斤,结果只好切得厚一些。羊肉老了厚了,当然就不如原来的好吃了。又如北京"全聚德"〔213〕用的鸭子,原来从小喂起,大概要喂一百天左右,饲料主要是绿豆和小米,粮食统购统销以后,给它劳改农场养的老鸭子,烤的鸭子就不好吃了。
  上述情况,我们一定要严重注意。不论工业、商业,都要想尽一切办法保持原来好的品种和质量。公私合营后,企业的资方经理或副经理应该有一个人专门负责品种和质量。他专门做这个事情,就是看质量降低了没有,品种减少了没有。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来,向专业公司提出来。专业公司不解决,就直接报告中央人民政府。国家今后要颁发奖励优良品种和质量的办法。
  
  *这是陈云同志在第六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言的一部分。
  注释:见《陈云文选》第二卷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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