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

  学习本身不是目的,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内参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中。

  

  一是要建立健全调研成果转化制度。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写一到两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形成,就是领导干部运用所学理论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问题的一种思考,一种研究成果。由于领导干部的身份,他们形成的调研成果可以拿到党委会上、党组会上进行集体交流,如果达成共识,就可以直接进入党委政府的决策。这样,调研成果就可以直接转化为党委政府的政策,进而推动实际工作。当然其他有关部门形成的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也可以报送决策部门参考。进入决策的研究成果越多,表明我们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成效就越大。

  

  二是要建立健全先进经验总结推广制度。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包括一些基层组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许多创新经验不仅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且也适合在其它地区推广。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总结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地方党委政府能够了解它、认识它、学习它,在自己的决策中借鉴它,让它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产生影响,发挥作用。这也是学习实践成果的一种转化方式。

  

  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情况反映制度。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些负面问题,有些问题已经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并且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的是上级制定的政策有偏差,可能有些规定不符合地方实际。有的是上级政策基本正确,地方上在执行过程中出了偏差。这些问题,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了它的来龙去脉,写出了调研报告,也提出了纠正错误的对策建议,但是不宜在媒体公开发表。这就需要通过内参的途径反映上去,以便引起上层关注,在以后的决策中吸收借鉴,避免出现更大的错误。这是学习成果转化为决策的一种特殊方式。

本文关键词: 李佐军 十二五 经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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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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