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

浙江海宁市"微博局长"促公务透明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日前在其系统范围内首推“微博公文”,其效力与纸质公文相同。被网民誉为“微博局长”的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向记者表示,微博公文既可促进公务透明,也是对司法局构建的官博系统的推广。“微博传播和网站传播的涉及面差距很大,政府不能仅仅将公文发到网站上了事。”

 

  据了解,今年年初海宁司法局下属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全部22个职能部门均已注册实名官方微博,为“微博公文”的施行打下基础。

 

  “微博公文的好处,是将原本由办公室传递的公文搬上网,既实现信息的透明化,也让老百姓参与到官方机构的交流中来。”

 

  金中一说,“公文发上网站就像把告示贴在自己家门口,别人要跑到这里才能看见,而发上微博则像是走上信息的高速公路,受众广泛。”

 

  据介绍,因为微博字数的限制,一些比较简短的公文,将通过微博独家发布;一些比较长的公文,则以“标题+网址链接”的形式进行转载发布。

 

  关于如何应对网民反映的情况,金中一表示,要以平等的心态来对待和交流,习惯网上讨论的方式。“网上的交流难免会有偏激和不恰当的言语,我们要在对国家法令有足够把握的基础上,有理就听,没理自然对方也会词穷。”

 

  有了海宁司法局微博系统的成功案例后,金中一认为,官博系统可以推广。“目前,政府开博已成为一种流行,不管是领导层还是社会媒体对此持赞许的态度,所以有了这样的氛围。我觉得肯定会有更多相似的微博系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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