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促进学习活动成果转化为工作业绩,有力地推动了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
注重“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型法院建设相结合、与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丽江市中院坚持每周“学习日”组织干警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警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学习型法院建设。同时,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紧密结合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注重“四个重点”,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丽江市中院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等工作落实到党支部、党小组,领导班子定期召集各部门、各业务庭负责人开座谈会,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了执法部门和干警业绩档案,将工作绩效与评优、晋级、晋职相结合。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学习和教育活动,选派优秀法官作为授课教师巡回到各县区法院对法官进行轮训。
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丽江市中院将作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把调解和巡回审理作为重点,将巡回审理案件数、调解率、息诉率等“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案目标大、疑难复杂、矛盾尖锐的社会矛盾纠纷。另外,综合运用速裁和巡回审理机制,采取就地受理、就地开庭等方法将民事案件立案、诉讼指导、开庭、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活动推广到乡村、社区,及时、简便地审结了大量民事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