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加强协调、监督、指导
2010年2月6日设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介绍,食品安全办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基本定位是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将分段监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职责交叉等作为协调重点,堵塞监管漏洞,促进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办不能取代监管部门的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都要落实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去。”张勇说。
据了解,国务院食安办具体的协调职能就包括一些模糊地带的监管职责的明确。例如,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新的业态不断出现,如中央厨房、甜品吧等具体由哪个部门监管,就是在食品安全办的协调下,将它们归属食品消费环节,其监管职责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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