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君石:当然,在这个方面,我们也不是一点问题没有。
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着两套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卫生部行政执法的依据;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制定的,是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的依据。
两套标准长期并行,且互不沟通。在实际执行中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
再加上我国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为此,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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