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
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
事件曝光后,韩国《食品卫生法》随之修改,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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