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关于战略方针之决定>(黎平会议)

中央政治局关于战略方针之决定>(黎平会议)


各军团及军委纵队首长:
  兹特电告中央政治局本十八日关于战略方针之决定,此决定经你们传达至师及梯队首长为止。在部队中关于本决定之解释总政治部另有训令〔1〕。
  中央书记处

  中共政治局⑵决定
  一、鉴于目前所形成之情况,政治局认为过去在湘西创立新的苏维埃根据地的决定在目前已经是不可能的,并且是不适宣的。
  二、根据于甲、使我野战军于今后能取得与四方面军及二、六军团之密切的协同动作。乙、在政治的经济的及居民群众的各种条件上,求得有顺利的环境,便利于澈底的粉碎五次“围剿”及今后苏维埃运动及红军之发展。
  政治局认为新的根据地区应该是川黔边区地区,在最初应以遵义为中心之地区,在不利的条件下应该转移至遵义西北地区,但政治局认为深入黔西、黔西南及云南地区对我们是不利的。我们必须用全力争取实现自己的战略决定,阻止敌驱迫我至前述地区之西南或更西。
  三、在向遵义方向前进时,野战军之动作应坚决消灭阻拦我之黔敌部队。对蒋湘桂诸敌应力争避免大的战斗,但在前进路线上与上述诸敌部队遭遇时则应打击之,以保证我向指定地区前进。
  四、政治局认为,为着保证这个战略决定之执行,必须反对对于自己力量估计不足之悲观失望的失败情绪及增长着的游击主义的危险,这在目前成为主要危险倾向。
    五、责成军委依据本决定按各阶段制定军事行动计划,而书记处应会同总政治部进行加强的政治工作,以保证本决定及军事作战部署之实现。
  一九三四、十二、十八。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1〕指1934年12月21日总政治部代主任李富春署名发布的《关于实现“创立川黔边新苏区根据地”的训令》。
  〔2〕现存两个档案版本都是中共政治局,而不是中央政治局。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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