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给项英及中央分局的指示

中央书记处给项英及中央分局的指示


项英同志并转中央分局:
  在执行中央指示⑴中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行动前必须将行动的任务及目前的形势在干部中在指战员中进行充分的解释与动员,在时间上许可时应尽可能的给部队以相当休息训练与补充的时间。(二)所有出发游击的部队必须绝对轻装,任何笨重的东西行李都不应拿,以便利于迅速的运动。一切供给均应取之于活动地区。(三)每一部队不要拥挤很多的干部,即分局的一个团,也不应把分局的人都集中在一起。除项英、潭秋、贺昌三人外,其他同志可在其他的部队内负责工作,陈毅可独立领导一个独立团,分局带的工作人员全部不应超过十人。(四)苏区干部除分散到游击队去的外,应有一部分派回到被占领区域去,可能时最好是自己的家乡,隐藏在群众中,进行与建立秘密工作。(五)白区干部应尽量分散到白区特别是邻近白区去,游击队携带的多余的干部,应留给地方党加强他们的领导。(六)对所有干部应解释清楚,万一被敌人冲散或隔断时,应有决心独立进行工作,顽强奋斗。(七)必须周密的建立秘密的交通网。(八)在游击活动中,必须特别反对关门主义,反对机械的使用老苏区的一切办法的倾向,广泛的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知道利用一切开始时参加革命的小资产阶级分子。
  书记处
  二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注释
  ⑴ 指1935年2月5日《中史书记处关于中央苏区及邻近苏区坚持游击战争的指示》和2月13日《中央关于坚持游击战争给中央分局的指示》。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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