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发表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指示的规定
各中央局及八路军新四军各级将领各级政治部:
在复杂紧急的政治情况下,各将领各中央局对外发表宣言、通电,对内发表指示,凡有全国意义的必须与党中央及中央军委的步骤相适合。这次皖南事变后各方通电及指示中有些与中央步骤不适合的地方。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无中央及军委及总政治部之指示,各将领各政治部一概不发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的普通〔遍〕指示。
(二)各地各军上级机关在未得中央及军委同意前,不要命令各部发表带全国性的通电、宣言与对内的普遍指示。
(三)以后各将领、各中央局发有全国意义之通电、宣言及对内指示须先得中央及军委同意。
中央书记处
根据中央档案原复写件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高杰英: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目标 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 锚定为民政绩观 办好千家万户细微事
- “智”中藏乾坤 数智“链”动产业新未来
- 倪玉平:明清时期的大运河与北京
- 夏播尽显“科技范”,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 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党建思想
- 锚定为民初心 书写青春答卷
- 政从“正”出,绩自“实”来
- 以习近平党建思想引领国企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 实干担当,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鲜明底色
精选视频

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
聚焦重点领域,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成效
准确把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与目标任务
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
擘画美丽中国新蓝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与实践路径
以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