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发表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指示的规定
各中央局及八路军新四军各级将领各级政治部:
在复杂紧急的政治情况下,各将领各中央局对外发表宣言、通电,对内发表指示,凡有全国意义的必须与党中央及中央军委的步骤相适合。这次皖南事变后各方通电及指示中有些与中央步骤不适合的地方。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无中央及军委及总政治部之指示,各将领各政治部一概不发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与对内的普通〔遍〕指示。
(二)各地各军上级机关在未得中央及军委同意前,不要命令各部发表带全国性的通电、宣言与对内的普遍指示。
(三)以后各将领、各中央局发有全国意义之通电、宣言及对内指示须先得中央及军委同意。
中央书记处
根据中央档案原复写件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统筹稳进为“十五五”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 超1.4万亿斤!全国粮食实现丰收
- 科技赋能,“冰雪+”点亮消费与经济双引擎
- 三个“必须”读懂2026年经济工作
- 12·13国家公祭日丨历史的警钟 前行的号角
- 国家公祭日:国殇永志不忘 和平吾辈担当
- 读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的五个“心”
- 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 数智赋能秋招就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 品特产、寻年味:让两节消费旺起来暖起来
精选视频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数字中国建设有力支撑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理论看点】罗文豪:数字中国建设“两大基石”:基础设施与数据循环
数字中国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展望
数字中国建设需夯实基础完善保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