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指示

中央关于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指示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由边区中央局提出经中央政治局批准,乘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选举之际发布,共计二十一条。此纲领之发布,适当国内外形势发生激烈变化,国民党施行黑暗统治,全国人民彷徨无主之际,实具有严重政治意义。除令边区党以此加重教育并且切实遵照实施外,在国民党区域、日本占领区域及海外侨胞中,须广泛散布此纲领,在重庆、香港、上海、菲律宾、新加坡、纽约等地须召集座谈会,征求各界意见与批评,在其他压迫严重地方则秘密散布。在华北华中各根据地及八路军新四军中须与当地已经发布之纲领一并加以讨论,其中有些为当地尚未提出的(例如人民控告权、司法制度、廉洁政治、十小时工作制、新文字教育、华侨政策、游民政策、俘虏政策、外国人政策等),尤须着重讨论,使我全党〈全〉军全民了解此纲领之严重意义。在军队中机关中学校中均以此作教材,须加熟读,并利用邮局及其他办法,散发至国民党军队中去。关于“三三制”的实施,尤利用比纲领上之条文,对党内进行深刻的教育,因为党员不善于与党外人士合作,为现时我党最严重问题,不解决此问题,我党是无法领导全国胜利的。
  四月廿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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