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
中共在全国以至全世界所占的重要地位,中共每一负责同志和领导机关之一言一动在全国以至全世界所发生的巨大影响,政治形势之紧张,敌人谋我之尖锐,党派斗争之激烈,都要求我党统一对外宣传及采取慎重处事的态度。从近几月中各根据地的广播与战报看来,我党的对外宣传是不适合于这个要求的。特别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许多违反党的政策与中央指示的言论之公开广播(如另立中央政府的主张,马日事变的估计,陈团起义的发表,仇货充斥的自白等),与各地对外宣传工作中独立无政府状态的存在。这种全世界任何国家政党所没有的极端严重的现象,如不迅速纠正,对党对革命必有很大危害。因此中央决定:
(甲)一切对外宣传均应服从党的政策与中央决定,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负责同志的公开发言,尤应严格遵守此原则。各军事领袖不得军委许可不准公开发表有关全国性的意见。凡牵涉到全国性意义的重要政治事变,任何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负责同志及任何军事首长,在中央未指示前,不得公开发言,以保障全党意见与步调的一致。
(乙)一切对外宣传工作的领导,应统一于宣传部。宣传部应负责立即停止在这方面的无监督无政府的现象,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区党委应经常检查这一工作,并加强其领导。
(丙)各地方报纸下的通讯社,应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机关。广播台及起广播台作用的战报台,应划归通讯社,并设立广播委员会专门负责广播材料的审查编辑,并由宣传部指定一政治上坚强的同志领导之,并经常检查其工作。
(丁)各地应经常接收延安新华社的广播,没有收音机的应不惜代价设立之,各地报纸的通讯社,应有专门同志负责接收与编辑的工作,应同延安新华社直接发生通讯关系,并一律改为新华社某地分社。关于电台广播内容与广播办法等,应受延安新华社之直接领导。
(戊)各地报纸应经常发表新华社广播,其他根据地的广播的登载与否,应根据本决定第二项来审查处理,无选择的登载是不允许的。
中央书记处
根据一九四一年出版的
《六大以来》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统筹稳进为“十五五”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 超1.4万亿斤!全国粮食实现丰收
- 科技赋能,“冰雪+”点亮消费与经济双引擎
- 三个“必须”读懂2026年经济工作
- 12·13国家公祭日丨历史的警钟 前行的号角
- 国家公祭日:国殇永志不忘 和平吾辈担当
- 读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的五个“心”
- 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 数智赋能秋招就业服务高质量发展
- 品特产、寻年味:让两节消费旺起来暖起来
精选视频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数字中国建设有力支撑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理论看点】罗文豪:数字中国建设“两大基石”:基础设施与数据循环
数字中国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展望
数字中国建设需夯实基础完善保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