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建立党委的问题给高岗的信
高岗同志:
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实现统一领导问题,华东城市工作会议及其他多数同志都主张在工厂中建立党委来实现这种统一领导。理由是我们暂时还没有或少有既懂得经济工作和技术又懂得党与群众工作的干部来管理工厂。因此,在工厂中实行一长制是难于管好工厂的。而以党委方式来实行集体领导,则既可补足厂长的某些缺点,又可统一各方面主要是党、政、工、团的领导。就是说,工厂中一切重要问题,除开属于紧急事项厂长可以先作处理外,均须事先提交党委讨论,并经多数同意通过之后,属于行政方面者,由厂长下令办理,属于党、工会和青年团方面者,由各该方面出面办理。党委成份包括工厂中最主要的负责人,以能力较强者为书记,如厂长不兼书记,则设一专职党委书记管理统一领导及政治群众工作,再设一专职副书记管理支部党务工作。如厂长兼书记,即设两个专职副书记。党委负责制,并不取消或妨碍厂长负责制,相反,它加强并支持厂长负责制,同样,也加强党的、工会的、青年团的工作,各方面的缺点则可得到一些补助,少犯一些错误。如我们在军队中实行党委制能得它的帮助一样。在工厂中实行这样的党委制在目前是比较地最好的一种管理工厂的方式。工厂中的一长制则是要等以后的时期才能实行的,目前实行,一般的是过早的。在工厂中建立党委实行统一领导后,在工厂外,即在市委、省委、中央局和中央各级党委之下亦须建立企业党委,由党、工会、青年团及工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组成之,以便实行厂外对于工)一的统一领导,同样也补足各方面所有的缺点。也就是说,各方面所有对于工厂的重要指示,均须由企业党委多数通过。这样,也就保障了工厂外面对于工厂的统一领导。以上意见,望你提交十八日开会的城工会议征求大家意见,并将大家的意见告我。关于工厂与工会立场问题你写的文章,我已看过,已送交主席,可能主席尚未来得及看。我的意见以为四中全会即将开会并要讨论这个问题,子恢同志亦来,可以在那时加以讨论。因此,你的文章暂时以不发表为好。你们的城工会议,我们派廖鲁言及工会陈用文来参加。
五月十六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本文关键词:
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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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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