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中共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兹将安子文同志十二月五日《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所提各项意见都是正确的,请即据此指导当前正在进行的整党和建党工作,务使少犯错误。安子文同志这个报告请发至县委及整党工作队,并登党刊。
  中央
  十二月十九日
  安子文关于目前整党和建党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席并中央:
  兹将目前(截至十月份止)各地整党和建党的情况和我的意见简要报告如下,请予指示。
  在八、九月间,党员数量较大的各个老区,都大力进行了农村整党的准备工作。西北、华北、华东、东北等老区,共抽调和训练了整党干部约十万人。这几个地区共有农村党员二百八十万人,约十五万个支部。虽然现有十万人的整党队伍,力量是不小的,但要完成这样一个巨大的任务仍然是很吃力的。根据各地计划,于今冬明春,东北大体可以全部整完;华北、西北今冬可以大部整完,留下一小部分,到明年夏季或秋后全部结束;华东则只能整顿一部分,留下的要到明年冬季才能整完。在这一期间,各地除抽调训练整党干部外,均还进行了农村整党的典型试验,总计有四千个支部,其结果一般是良好的:取得了经验,教育了干部,没有发生大的偏差。据上所述,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而谨慎地开展农村整党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从十一月开始,各地就将正式展开农村整党运动。从目前已有情况看,要取得这一工作完全胜利,各地党的领导机关除必须作很大的努力外,对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妥善地加以解决。
  (一)关于农村整党结合“三反”的问题。我认为一般以不提“三反”,而把“三反”内容贯注于整党之中作为整党内容的一部分为好。经验证明这样作法是稳当的,也是可行的。有的地方,强调进行“三反”,采取了疾风暴雨的猛烈方式,这样不仅不能教育农村党员,而且引起他们的恐慌,不断发生逃跑、自杀事件(已有十几起),使农村中的空气十分紧张,人心惶惶不安(如察哈尔)。事实上,老区农村党员干部中的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现象,虽然是普遍的,但并不是很严重的。河北省九十四个农村支部“三反”整党试验的结果,有贪污行为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八,但贪污款数平均不到二十万,且多系占小便宜、公私不分,性质并不严重,其中有些村庄自建立了正规的财政制度以后,就再没有发生贪污现象。农村党员干部的浪费现象是有的,但也远不如城市和机关中严重。农村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强迫命令的作风上,这一点确实是严重的,在不少地方,甚至发生因乡村干部的强迫命令逼得群众自杀的事情。但产生这样严重的强迫命令现象的原因,除乡村干部本身思想作风不纯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上面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如所派的任务过重,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过急,甚至把一些根本不应当当作行政任务来分派的事情(如合作社贷款等)也当作任务分派下去。这样再加上农村干部的水平低办法少,其中有些人思想作风不纯,于是强迫命令的现象就不断发展。因此,不首先改变上面的官僚主义的作风,把强迫命令的责任完全放在乡村干部身上,是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改变强迫命令作风,对群众对干部都是一件长期的教育工作,企图在短时间内用强制的办法来肃清,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农村中不能单独进行“三反”,也不必提“三反”的口号,而在整党中结合“三反”内容,进行教育,加以检查,就可以附带解决了“三反”问题。经验证明,只有这样作才是妥当的。
  (二)关于教育党员明确农村发展方向,反对当富农,反对雇工剥削的问题。由于党内对农村发展方向的教育不够,一部分党员只顾个人发财致富的富农思想,已严重地腐蚀着农村党的组织,阻碍着互助合作政策进一步地贯彻与实现,这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在反对党员的富农思想与剥削行为时,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有些地方只笼统地提出“反剥削”的口号,而没有进行具体分析,结果把不是剥削的也算成了剥削,把因缺少劳动力不得不雇工耕种土地或出租土地的,一律按剥削看待,有的甚至提出了“土地不准买卖”、“无偿交公”的错误口号。还有些地方笼统地错误地提出“党员不准经商,经商是剥削”的口号。这样就势必影响到农民的副业生产与小本的运销贩卖,因而对城乡物资交流起了破坏作用。产生这种过“左”的作法的基本原因是某些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党的政策缺乏全面的与具体的了解,以急躁的情绪和幼稚的想法代替党的政策。如果在这次农村整党中可能发生偏向的话,这将是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所以必须十分注意加以防止。
  (三)农村整党的组织处理问题。从典型试验的结果看,出党人数一般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东北是百分之九点三,西北是百分之十点八,华北是百分之十一点五),最多的是山东,出党人数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四点五。在出党人数中,被开除党籍者大体上占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经过教育自认不够党员条件而愿意退党者占三分之一左右;消极落后,丧失了一个党员的积极性而被劝告出党者也占三分之一左右,至于在整党中受劝告、警告、留党察看处分者,一般在百分之五左右。所以总计在党员中受纪律处分者约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根据目前农村党的组织状况,控制这样的数字,是恰当的。但有些地方在组织处理中也发生了一些偏向,如:对于一些虽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还可以改造与提高的党员,硬要令其退党,尤其是对于妇女党员的实际困难缺乏应有的照顾与热情的帮助,又如在处理党员犯错误的问题时,过分追算历史上的旧帐,把久已改正了的错误搬出来作为处分的根据,因而不适当地扩大了处分范围。还有的地方把党内处分与行政处分、法律处分不加区分,在整党中错误地使用刑事处分。上述这些偏向都必须加以纠正,特别是党内处分与国家法律必须严格加以区别,在整党中绝不得使用刑事处分,须受刑事处分者,应在整党后由法院依法处理。
  (四)今冬明春农村整党的规模很大,十万人的整党队伍,在各个地区同时动手,两个月完成一批,一批就要整顿好三、四万个支部,六、七十万党员。这样大的运动,如果没有坚强的领导,一有偏差就影响很大,而且很难纠正。所以各地党委都感到责任十分重大,规定了许多具体办法。这样大的运动,保证完全不出一点偏差当然是困难的,或者说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必须力争不出偏差,或少出偏差,并且一有偏差出现,即能迅速纠正。基本的保证,是各级党委有效的坚强领导和整党工作队严格地遵守政策和纪律。根据现有情况,必须尖锐地反对某些负责整党工作的干部的单纯任务观点,防止为了“赶任务”而采取急躁与粗暴的作法。农村整党的好坏,关系着今后农村的整个工作,因此,不能只是考虑时间问题,与其整得太急了把工作做坏,就不如把时间拖长一些,求得这一工作的胜利完成。当前的主要危险不是劲头不足,整不彻底的问题,而是简单急躁整得过火的问题。整不彻底以后还有办法补救,但是如果整过火,整乱了,以后就很难收拾。这是过去已经有过的经验,应该记取。
  目前各地的建党情况,截止十月底共接收新党员二十二万人,占各地发展新党员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十一。但各地发展新党员的情况是不平衡的,发展最多的苏南区已完成计划的百分之三十;发展最少的宁夏省,只完成计划的百分之一点六。这固然与各地党委是否重视建党工作有关,但各地条件不同,不能也不应强求一致。同时,更不能只从完成数目字的大小来看建党的成绩,而忽视了所接收的新党员的质量。这一时期内发展新党员的一条主要的经验是:发展一定数量的新党员并不困难,但要按照接收新党员的手续,接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新党员,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有些地方,只看到建党的必要与建党的有利条件,但没有用充分的时间与足够的力量来进行这一项工作,而采取“图省事、找捷径”,“赶时间、赶任务”的作法,这就必然降低了接收党员的条件,严重地违犯了建党的方针和政策。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由行,不少地方的党委只忙于日常工作,对建党这样的工作则认为无暇过问;其次有相当一部分负责建党工作的干部缺乏建党工作的经验,认为只要发展起一批新党员,就算完成了建党任务,对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则很少考虑,因而就降低了党员的标准。这种急于求成的单纯任务观点,是目前建党工作中的主要危险。我认为有必要一再提醒各级党委,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条件与力量来进行建党工作,原来计划如不够切合实际,可修订原计划,但绝不可为追求数字而乱发展,这样作所造成的损失将是很大的。此外各地在发展了一批新党员之后,可按照苏南的经验,暂时“停一停”,这样作有几个好处:(一)总结经验,教育干部;(二)根据经验,进一步进行发展党的准备工作;(三)训练新党员,使新党员能够有不断提高的机会。
  安子文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