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同意中南局《关于纠正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急躁倾向的报告》

中共中央同意中南局《关于纠正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急躁倾向的报告》


中南局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
  中央同意中南局送来《关于纠正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急躁倾向的报告》,一切才结束或结束土地改革不久的地区,都应将主要注意力放在端正地贯彻各项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以解除群众对发展生产的疑虑,和组织临时性互助组以克服农民在土改后所遇到的生产困难,而不宜过早过多的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将自己的精力吸引在这一次要方面,凡是一九五二年才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在一九五三年内,只可由省专两级负责,去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每个专区只可在具有较好经验的常年互助组基础上试办两三个),而不应推到县级甚或区级去试办;去年试办而且确实办好的县份,也只可按办好一个发展两三个的速度去逐步推广试办工作,也不可无阵地地冒进;去年试办而未办好的县份,则应暂不发展,先帮助整顿已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使生产合作社真正成为先进旗帜,转变业已在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印象,然后才可以再求数量上的发展。在这方面如果采取急躁冒进态度,上级计划过大,要求过高,必使下面发生强迫命令现象,结果不仅影响农业生产降低,而且将要影响我党与农民关系,影响工农联盟之巩固。
  中央
  三月十四日
    中南局关于纠正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急躁倾向的报告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一日)
  我们于元月十六日召开了全区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座谈会,总结一年来试办的情况,研究五三年更进一步的试办工作,到会干部五十六人,到会单位四十一个,除广东因土改与复查任务还大,不拟试办,没有召集外,五省农村工作部门都派有处(科)长级干部出席,已经重点试办的与拟今年重点试办的地县委,都派有区书以上干部出席,另外还有中南直属七个单位列席会议,会议共开九天。
  全区一九五二年共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一百一十七个,连原平原省划过来的二十七个县试办的一百四十八个,共为二百六十五个,其中河南占多数,原为一百零二个(除豫北一百四十八个社外),其他省少数,江西九个,湖北三个,湖南三个,大体分布在五十个县内。除豫北外,一般都是五二年春季与夏季试办的,河南个别社是在五一年冬开始的。
  根据全区原一百一十七个社的初步统计,其中经过省、地两极正式批准、派有得力干部协助、有领导有计划试办的约占二分之一,共二十余个,这些社绝大部分是由常年互助组转社的,也有一小部分是在工作基础好,领导骨干强的乡,由季节性的互助组或挽工组〔1〕转社的,这些社由于条件成熟或部分条件成熟,和加强领导的结果,虽然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成功的经验。另外七十多个社(约占总数三分之二),则是由县区干部或群众自发搞起来的(其中绝大部分又是区乡干部所组织为县所默认的,真正群众自发组织的只是个别的),这些社也有一部分条件比较成熟,办得较成功,一部分则条件很差,仍需要转为互助组。
  每社户数一般都在十五户左右,只豫北新乡地委所办的十五个社户数较多,最多的到五十六户,最少的二十四户。
  根据各地汇报试办的情况,归纳起来,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1)凡是条件比较成熟,领导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开始就显示了它的优越性取得群众的拥护,突出成绩为产量的显著提高,从河南已经总结的十余社的材料看,较好的合作社都比互助组与单干户增产一成到五成,如河南苏殿选合作社的小麦每亩平均产量超过了一般互助组产量百分之四十七,超过了一般单干农民产量百分之六十,全年总收入,每亩平均产量超过该乡最好互助组百分之六十六,超过一般互助组百分之一百零一,超过单干户百分之一百二十,湖北饶兴礼合作社水稻每亩平均产量超过五一年百分之三十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之所以一开始就获得了上述产量大增的成绩,是由于有了比较成熟的互助运动的条件与认真的贯彻了自愿互利与民主的原则,因而就能发挥统一经营土地,统一组织劳力的效力;就容易接受新的技术与开始有可能采用新的农具;并能集中力量与办一般农户所不能办的水利工程与费力较大的翻地工程,提高了与自然灾害作斗争的力量。同时因合理使用劳力的结果,就可以节余一部分劳力去从事副业,加以政府的扶持,因之一开始就显示了它的优越性,为互助组树立了前进的方向。
  (2)试办一开始也就露出冒进的苗头,尽管一年来试办的数量并不大。如河南鲁山县由二个社一跃而为七十一个社,该县马楼乡一下就搞起了十个社,经检查即有六个不够条件已经重转为互助组,二个经整顿后勉强够条件,一个尚未整顿,只一个条件成熟,泌阳一个区一开始即办了五十个社,其他湘鄂赣三省试办的社虽少,也有自发组社的情况,这是今年在坚决扩大试办范围的时候,必须同时予以特别注意的问题,以免妨碍互助合作运动的健康发展。
  产生冒进的原因,主要由于一部分干部不懂得或不完全懂得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规律、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存在着不健康的互比工作条件,互不服气的情绪,不批准就自己偷偷干,其次则为宣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时,没有着重的讲清楚发展过程与条件,片面鼓吹好处,因而引起一部分积极分子与劳动模范为了争光荣而盲目带头。再次则为政府扶持过多,群众红眼,有为争扶持而组社的。
  (3)自愿互利政策贯彻不够,残存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还相当严重存在:主要表现为不尊重私人财产权,许多社对牲畜都采取折价入社的办法,实际则长期不付价(金额太大、社员一下吃不消)等于变相归公,群众说是“软共产”,社员存款许多社也不给利息,或者利息比银行贷款还低。不少社土地入股时,菜园也不留,菜也由社公种,按菜票取菜。其次表现为发展生产观点不明确,平均主义严重,公益金用得多,消耗大,如湖北饶兴礼合作社十二户就有十一户超支,一人支款买东西,别人就不需要也要支款买同样的东西。河南鲁山县张庆福合作社规定妇女产前产后休息三个月,工资照发,有的社则规定产妇发红糖、鸡蛋,学生上学发纸墨,病号吃中灶,客人吃小灶,引起社员互相比较与不满。此外则表现为盲目搞基本建设,购置与兴办一些目前还用不上的东西和多买牲口,群众反映说:“骡马成群糟头栓,开会大家不发言。”河商罗士臣合作社向政府贷款三百二十万元,盖二十八间大茅棚(栓马用)其实有八间就够用。这些情况是由于一部分干部不了解生产合作社的性质,乱搬供给制与工厂的作法,与农民群众的平均主义和自私观点相结合起来,处处暴露着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与此同时,要注意的有些社已开始产生资本主义的萌芽,表现为重副业轻农业,与拿较大量的农业贷款去经商的现象。
  (4)有盲目经济扶持的偏向,一般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贷款都很大,多的一社达到三千五百万元。其结果是成本过高,虽然增产,社员包袱很大,并引起周围群众不满说:“合作社是政府拿钱买的”,这说明应当考虑刑群众经济条件,并不削弱对一般群众的扶持,否则成人“温室之花”,不易推广。
  此外比较共同的问题则为组织机构与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适当。解决问题时,社长形成家长,引起社员不满。收获时,未能做到按时分配,定期结算,有些社员反映:“人家家里大国小囤,咱这算咋哩!一年忙到头,不知分多少,够吃不够吃?”其次保管不当,浪费糟蹋现象很严重。还有些社由于条件不成熟,评工计分问题还不如互助组,表现了先天不足。
  根据以上情况与一年来试办社的经验,我们认为今年再试办时,必须认真解决以下问题:
  (1)必须明确指出试办社的要求和目的。从中南全区来说,根据去年中南局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我们在当前要大量发展的是临时性和季节性的互助组,重点发展常年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只是试办,而不是普遍办,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其目的是为互助组树立前进的方向,取得经验,适当培养干部,为将来普遍办社作准备,不能把将来努力的方向与目前的计划混为一谈。
  这个要求与目的必须向全体农村工作同志交代清楚,加强他们对互助合作运动的理论与经验的学习,反复引导他们从本区当前情况与我们的总要求来考虑问题,从农民当前的经济条件与经验条件来考虑问题,从当前领导精力与干部思想准备采考虑问题,从运动的当前阶段与将来发展阶段来考虑问题,使大家知道现在主要精力应当放在领导互助组的发展方面,同时又不放松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积极领导工作,主动的克服试办阶段可能发生的冒进情绪与避免自流现象。
  (2)必须明确规定建社的条件与充分作好建社前的准备工作。
  关于建社条件,在讨论中除一致同意东北与华北所提出的“必须选择最好的常年互助组,有坚强骨干,生产困难已得到相当解决,有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三个主要条件外,还确定必须在土地改革基础最好的一类乡去建立。是否具备条件,要经过认真的审查。
  经过审查批准建社的互助组,在建社前必须做好认真训练骨干工作,与在组内全体成员及其家属中做好充分酝酿工作,做到完全自愿,社内一切规定与制度的确定,必须做到人人同意,自己能够掌握,如此才能保证自愿互利的原则的充分贯彻与社的健全发展,据河南吴芝圃同志亲自考查孟津县吴福祥合作社的报告,该社在建立时,大小会开到四十余次之多,认真的解决了思想问题,因而该社取得很大成绩。
  (3)必须由上而下控制试办的计划。
  试办总数应控制在省,批准权在今年应控制在地委,在目前没有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的互助组不要急于转社,即使具备这些条件的常年互助组,也不必一下都转社,说服大家等待一下,先重点试办,创造了直接经验再转更为妥当,这个意图要对全体农村干部说通,并向群众交代清楚。
  对于真正群众自发建社的,必须切实弄清情况,如条件确已具备,应答复群众要求,派人加强领导,不可听其自流,如条件不够,则应耐心说明情况,劝其暂时停止。对已转社而不成功的,应说服从重转为互助组,并帮助其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但必须耐心说服,绝不可伤害了干部与积极分子的热情。
  (4)社内一切制度与规定的确定,必须从发扬全体社员生产的积极性出发,与遵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循序而进的规律,即是必须在群众现有水平上领导群众前进,在“提高生产,增加社员收入”的前提下,逐渐求得社务的发展,绝不可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从理想出发办事,诸如社内上地入股与分配问题,劳力计工问题,生产管理的方法,生产投资的数量,公积金积累的比例等等都应当遵照这个原则,经过民主讨论精打细算去确定,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自愿互利。
  (5)必须加强试办社的领导工作,新建立的社必须指派较强的干部进行协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善于联系社员实际生活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在县的范围内指导必须统一于县委,并有专人负责领导,地委省委都要直接掌握重点,定期研究总结经验,并应设专职干部专管。   
    在考核合作社的成绩时,增产是基本关键,但必须从全面看问题,要计算成本,计算社员实际的收入,不能单从表面多收粮一点去着眼,政府的扶持,也必须从社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恰当,农业贷款对互助组与一般群众都要合理分配,不能悬殊太大,否则反而削弱了社的影响。
  介绍组社的经验时,必须讲它的整个过程,讲它的成功的本质问题,不要片面地单纯介绍某几点,并要注意在目前互助合作运动的宣传上,应系统地宣传整个农业互助合作的全过程,不应只孤立地宣传生产合作社而忘记互助组。
  最后关于研究今年该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计划时,原来中南局确定全区共办三百个(连去年已办的社在内),各省现有数与中南原分配数字只略有出入,河南新增加豫北二十七县,全省已共有合作社二百五十个,他们互助运动较有基础,拟再办二百五十个,这样全区可办六百个生产合作社。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予指示。
  中南局
  二月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释
  〔1〕原文如此。挽工组疑是换工组。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