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批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曾经中央讨论修改。中央批准这个指示,并认为这个指示是正确的。各级党委和各级工会,应加以讨论并贯彻执行。
  指示中所指出的“四马分肥”的比例,是适合于多数资本主义工厂企业的,但是如果某些工厂资本家所得超过指示中所指出的比例,只要他们的所得部分是依靠正当经营而不是依靠五毒或其他不法行为,也是可以允许的。资方所得不及此比例的工厂企业要达到此比例,须在向工人说清楚取得工人同意后,方能实行。
  此件应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三年九月一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三年七月十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已经开始的伟大的国家建设时期,就是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而斗争的时期。在这一个历史时期里,社会主义的国营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将不断地增长,这是巩固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和达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对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必须发挥与利用其积极性,使之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服务。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对资本主义工业,必须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用各种适当的方式,不断地加强它和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和合作,使之逐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不断地增长,资本主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逐步降低,它的独立生存的可能性将日益减少,而对于国营社会主义经济的依存性则将日益增强。资本主义的企业在国家和工人阶级的监督之下,将经过各种形式而不断地渗入社会主义的成分。由于我国这一系列的情况,即由于社会主义企业和工人阶级的优势,由于农民将一步一步地跟随工人阶级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由于资产阶级的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这样,资产阶级中相当的部分经过国家和群众的教育改造是有可能向工人阶级屈服,从而放弃他们的剥削生活而以自己的劳动来谋生的;国家是有可能采用渐进的和平的方法,从而把他们的企业最后地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不估计到这种可能,或者甚至不估计到我们走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经济条件,因而否认工人阶级在今天有和资产阶级进行必要的合作以及有教育和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任务,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同时,随着资本主义的逐步没落,资产阶级中的一切心怀不满的分子对于社会主义的反抗必将采取各种可能的形式加强起来。不看到这种必然的趋势,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在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过程中,是充满着斗争的,而这一斗争是必须依靠工人阶级来进行的,工会组织在这一斗争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因此,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是具有深刻的意义的。
  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许多有益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企业,在人民政府的人力扶植和工人群众的积极帮助下,生产有了新的发展。某些资本主义工业在经营管理上也有了若干改进。但是也有不少资本家在“五反”运动之后,还没有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对生产消极怠工,抽调资金,狠捞一把,甚至对国家对工人心怀不满,采取了各种手段,继续向工人阶级进攻。这些就是“五反”运动以来资本家的动态。一部分资本家对待生产、对待工人、对待国家的上述那种错误态度,不只是使得他们的企业不能改善,而且使公私关系、劳资关系表现了混乱或紧张。
  从工人方面来说,“五反”之后,划清了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整顿并纯洁了自己的队伍,巩固了工会工作的阵地,工会各级组织在主动团结资本家搞好生产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工会组织没有系统地向工人群众说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政策,甚至某些工会干部自己也不甚懂得这些政策,他们还没有认识在过渡时期工人阶级担负着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重大责任,因而产生了“在私营企业中工作没有前途”、“在私营企业中劳动不光荣”的想法。也正因为有这样的错误想法,所以工会干部中的经济主义思想尚未得到纠正;工人群众中自发的经济主义思想还相当严重;少数工人中劳动纪律还相当松弛。所有这些,也都妨碍着生产的正常发展。
  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必须贯彻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
  这里所说的改造,还不是指取消资本家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那种最后的改造步骤。这里所说的改造,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的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地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即在人民政府管理下的、用各种方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和合作的、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企业。这种资本主义企业已经不是解放以前的那种资本主义企业。它主要地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生产的,资本家已不能为所欲为地唯利是图。当然工人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是这一部分利润在整个赢利中不过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占了四分之三左右的赢利的主要部分是为国家(所得税)、为工人(福利费)和为扩大企业设备(公积金棗这里包含了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一个小的成分)而生产的。因此,这种资本主义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下的资本主义,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即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它是带了若干(有几种程度不同的情况)社会主义性质的。必须指出,目前并不是一切或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工厂已经都做到了这一步,还没有。还需要几年的努力才可以做到这一步,但是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步的。
  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必须首先改善它的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上的腐败落后,是目前资本主义工业正常发展的主要障碍。而改善资本主义工业的经营管理,没有工人阶级的协助与监督是不可能的。所以工会在资本主义工业中的任务,就是团结和领导全体职工努力生产,积极协助资本家改善经营管理,改善劳动条件,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并切实监督和教育资本家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私合同和劳资合同,防止和检举其“五毒”行为。同时,根据劳资两利的政策,保护工人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工人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当然,对于职工群众,也必须加强政策思想教育,使他们正确地掌握对待资本家的又团结又斗争的政策,既保护国家和工人自己的利益,又不妨碍资本家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润。应该了解: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工人们在那种主要地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企业内做工,在那种受国家和工人群众监督的资本主义企业内做工,这是和解放前在资本主义企业内做工的情况有很大区别的;虽然是在资本主义企业内做工,但既然主要地是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而做工,并能够经过各种不同的适当的形式去监督资本家遵守国家法令和国家财政经济纪律,所以,这也正是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和国营企业中的工人同样光荣的。
  发挥资本主义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是有益于国家建设事业的。当然,对于它的不利于国家建设的方面,要加以限制,并逐步使它纳入国家经济计划的轨道。通过公私合营或其他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加工、订货、统购、统销、经销、收购等),通过我们的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党、青年团和工会的工作,资本主义工业是可以逐步改造以至最后使之国有化的。因此,除公私合营的工业中的工会工作应按照国营工业办理外,其他加工订货乃至自产自销的资本主义工业,在生产、管理、劳动条件等方面,也应该逐步向性质相同、规模相近的国营工业看齐。
  对于资本家的监督问题,我们还缺乏经验,但是根据“五反”运动后的情况来看,监督工作是可以通过对资本主义工业的积极的领导特别是对生产的领导来实现的,是可以寓监督于领导的。其组织形式也可以是多样的。这一问题,尚有待于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来解决。
  为了贯彻上述方针,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会组织,也必须以发展生产为自己的中心任务。为了发展生产,工会组织应教育职工群众使之懂得党和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劳动纪律,并有责任积极推动、协助和领导资本家进行生产管理的建设工作,改善劳动组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经营管理上的腐败落后状态,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建立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注意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的工作。在资本家同意的条件下,工会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可向资方推荐管理干部,这是帮助资本家改善经营管理的有效方法。
  为了贯彻“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政策,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可以订立“劳资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职工群众的劳动竞赛,开展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只要资本家遵守国家法令,按合同办事,对于他应得利润的支配不要干涉。
  第二、必须认真研究资本主义工业的工资问题,逐步地改变工资问题上的严重的不合理状态。如前所说,资本主义工业中剥削依然存在,但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资本主义的剥削已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它与一般资本主义剥削有所不同。因此,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资标准和工资制度,也应当与同一地区性质相同、规模相近的国营企业大致相同。当然,解决这一复杂问题,只能采取渐进的稳重的办法,而不能急躁冒进。所以目前只能按地区进行调整,而不能在全国统一调整。在调整工资时,主要是逐步地改变其不合理的制度和不合理的定额,在工资标准不低于国营企业的情况下一般不增加工资总额。关于福利措施,应该适当地增加其集体性。
  第三、目前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安全卫生条件是远远落后于国营工业的,事故也是很多的。因此必须认真加强其劳动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安全卫生条件。工会组织应当领导群众进行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提出改善安全卫生条件的合理建议,并协助与监督资本家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在安全卫生方面,也要向性质相同、规模相近的国营工业看齐。
  第四、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工作,必须贯彻劳资协商的精神,所以劳资协商会议不能放弃或削弱,而是要加强。并可在劳资协商委员会下设立或单独设立增产节约委员会,或建立生产会议制度,研究与处理有关改革经营管理和发展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组织和制度实现对于资本家的监督。
  第五、为了保证上述任务的实现,必须加强资本主义工业中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首先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策教育,训练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不断地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进行斗争,以保持工会领导机关的纯洁性。其次,要健全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密切联系群众,把工会工作放在职工群众的严格的监督之下。最后,全国总工会及省、市以上的工会组织,以及某些产业工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资本主义工商业工会工作的专管机构——建立私营企业工作委员会或私营企业部,研究政策、总结经验、创造典型、树立榜样。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和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配合工会组织本身的各业务部门处理有关的日常工作。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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