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军。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全社会为培养、教育下一代做了大量工作,五亿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当前,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很好的,他们是可以信赖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一代。
  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来,青少年犯罪率曾有明显下降,今年以来又逐渐回升,并出现了罪犯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性质严重化的趋势。据全国统计,今年上半年,二十五岁以下的犯罪分子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三十七点九,在犯罪分子总数中所占比重上升百分之七点八,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分子占青少年犯罪分子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四点九。未成年犯罪分子过去主要是进行一般盗窃和流氓滋扰,现在有的发展到拦路抢劫、暴力强奸和行凶杀人。出现这些情况有其复杂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薄弱,而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不断增多。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淫秽录像和不健康小报、刊物的泛滥,社会上以至党内刮起的新的不正之风,都对青少年产生了极坏影响。对此,中央认为,有必要提醒全党充分重视这个问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教育青少年。
  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这是全社会的任务。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三十而立”,是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影响下成长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这三个方面必须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培育年轻一代的任务。
  家庭教育是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更需要注意正确的教育方法。要多办和办好各类托儿所、幼儿园,改变“入托难”的状况,使幼儿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起来,从小培养孩子讲公德、懂礼貌、热爱集体的良好习惯。教育部门和妇联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和幼儿教育的研究与指导。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决定性环节。全党全社会都要重视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最近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办好各类学校。要扭转当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只重视重点学校,忽视一般学校;只重视少数“尖子”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的倾向,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的全面发展。对学校和教师工作的考核,必须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标准,不能只看升学率的高低。
  社会教育是青少年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积极承担培养教育下一代的任务,使广大青少年能够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应当看到,目前青少年中缺乏理想,不讲公德、不守纪律、不懂法律常识的现象相当普遍。我们必须采取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1)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激发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尊心、民族自豪感,鼓励他们立志为振兴中华、实现“四化”而刻苦学习、勤奋劳动。要使青少年懂得,我们的国家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当前所采取的一切开放、搞活、改革的措施,都是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四化建设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广泛的国际交流,要加强同一切对我国实行平等互利政策的国家的合作,加强同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团结。我们不能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越是对外开放、搞活经济,越要重视抵制和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2)进行形势政策教育,使青少年正确认识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对青少年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要按照不同年龄段安排不同的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既讲清楚取得的成绩,又讲清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既讲清楚提倡什么,允许什么,又讲清楚反对什么,禁止什么。有关部门的同志要自觉地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任务,各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都要把这项工作当做经常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进行系统的思想理论教育,使青少年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念。学校的思想理论课,包括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学的思想政治课和小学的思想品德课,是对青少年进行系统思想理论教育的主要阵地。要改变灌输式和教条式的教育方法,对青少年进行生动活泼的、密切联系实际的、完全适合他们特点的教育。要按照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思想、智力、心理发展特点和认识规律,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统筹安排好每一阶段的思想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内容。使学生不仅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
  (4)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央要求从现在起到一九九○年,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干部和青少年是重点教育对象。在目前的违法犯罪青少年中,不少是犯法不知法的“法盲”。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共青团、工会、妇联和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切实抓起来。小学从低年级起就要结合思想品德课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大学要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教育和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尽快解决课程设置和编写教材等问题。在职青年的法制教育,要在基层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门和共青团、工会具体负责实施。
  (5)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婚姻观和职业道德教育,使青少年正确对待学习、劳动和生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广泛宣传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特别是同代人中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青少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抵制一切落后、愚昧、腐朽的生活方式,把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同为社会多作贡献的行动结合起来。
  (三)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课余生活。
  青少年精力充沛,爱好广泛,求知欲强,需要因势利导,把他们的精力引导到有益于社会、有益于自身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中去。共青团、工会、妇联和学生会要根据青少年的爱好和兴趣,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围绕青年所关心的问题举办报告会、讲演会、专题讨论会;发动青少年参加植树造林、修桥铺路、尊师敬老、为烈军属做好事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大龄青年的恋爱婚姻,为开展正当社交活动创造条件;等等。要善于通过各种活动把青少年吸引到组织的周围,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任何活动都要讲究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
  目前,青少年活动场所太少。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现有的青年宫、少年宫和青年、儿童剧院等,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移作他用,凡是被其他单位占用的要限期退出。文化馆、俱乐部要为青少年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图书馆、博物馆要采取多种办法,吸引和提高青少年掌握知识的兴趣。各地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要注意安排增建、扩建青少年活动场所。
  (四)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满足青少年的求知欲望。
  一切宣传、文化、出版部门,包括报刊、书籍,电视、广播和电影、戏曲、音乐、美术等创造精神产品的单位,都要首先考虑把青少年往哪里引的问题。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精神产品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更不能见利忘义,向青少年散布有害作品以换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作家、艺术家、理论家、记者、编辑、出版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极大的热情去宣传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提高道德水平和知识水平,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好的精神环境。
  电影、电视、音像等形象化的宣传教育工具,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情操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有关部门一定要努力创作,生产出更多的能够激励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电影、电视片和录音、录像。决不能不顾社会效果去宣扬低级趣味的东西,甚至搞精神污染,腐蚀毒害青少年。要在青少年中开展文艺评论活动,提高他们的欣赏鉴别能力。
  (五)严禁淫秽物品,整顿内容不健康的报刊,严厉打击引诱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
  近年来,一些地方播放淫秽录像成风,内容不健康的小报、刊物充塞街头。我们决不能听任这些有害的东西去毒害青少年的身心,诱使意志薄弱者走上犯罪道路。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坚决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和规定,依法查禁和收缴淫秽物品,整顿内容不健康的报刊;要明令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对非营业性录像放映也要严格控制,一律不得放映未经审查批准的录像;要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刹住这股歪风,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六)严格纪律,在青少年中造成良好风气。
  现在有些学校校风不正,学生纪律松弛,生活散漫,出现早恋现象,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要根据大、中、小学生的特点,整顿校风校纪,明确规定应当遵守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严禁什么。学校和教师要敢于抓校风校纪;家长要协助学校维护校风校纪;学校共青团组织、学生会要发动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青年职工多的企事业单位应针对当前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或修订青年职工守则,并作出一些具体规定。
  (七)巩固在学率,减少辍学生。
  目前中、小学生因各种非正常原因而中途辍学的为数不少。据北京市统计,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中、小学辍学生共有二十五万九千人,其中小学生六万人,初中生十二万四千人,高中生七万五千人。中、小学生中途辍学,不仅影响全民族文化思想素质的提高,而且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些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漂泊在社会上,极易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受到不法分子的引诱。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有的家长贪图近利,不让孩子继续上学;有的学校和教师对学习和思想较差的学生,采取厌恶和歧视的错误态度,使这些学生丧失进取心而逃学弃学,或者被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出校。
  逐步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提高我国全民族文化素质的重要战略措施。让每个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教师和全社会应尽的义务。家长要支持和鼓励孩子上学,不应让孩子过早辍学就业;教师要热诚帮助那些学习和思想较差的学生进步,决不能把他们推出校门,流散在社会上;各企事业单位都不允许招收在校的中、小学生。建议立法机关抓紧义务教育的立法工作,用法律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对于已经辍学的中、小学生,各级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种文化、技术补习班,帮助他们继续学文化、学技术,为他们创造升学和就业的条件。
  (八)认真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失足者。
  对于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要热情耐心地帮助他们进步,把他们教育挽救过来,而不能歧视和嫌弃他们。学校、工矿企业、街道、乡村要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健全帮教小组,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认真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在城市要继续办好工读学校,并逐步创造条件办成具有中专水平的职业学校,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就业本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工读学校的领导,选派优秀教师、干部去担负学校的领导和班主任工作。
  对于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青少年,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帮助他们升学或就业,鼓励他们弃旧图新。
  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和政法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探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更好地指导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
  (九)充分发挥离休退休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的作用,精心培育青少年。
  把青少年教育培养好,是老一辈人所共同关心的问题。现在,各地已经有不少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在离休退休以后,主动承担起教育青少年的责任。他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青少年讲革命传统,帮助青少年树立革命的人生观,指导青少年刻苦学习文化和科学知识。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协会”,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这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千百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组织起来,通过言传身教,共同做好这项有意义的工作。
  (十)抓紧制订保护青少年的有关法律,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目前,保护青少年的有关法律还不完备。建议立法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宪法的精神,加紧制订保护青少年的有关法律,用法律手段来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防止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对青少年的引诱和腐蚀,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勇于维护儿童、妇女的正当权益,敢于为儿童、妇女说话,同各种凌辱妇女、残害儿童的现象作斗争。
  关心和教育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党,组织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力量,从各个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作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就如何加强对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认真进行研究,作出通盘考虑和全面规划,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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