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充分民主*——摘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充分民主*——摘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

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必须坚决反对。但是必

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

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使党的统一领导和各个生产组织的有效指挥建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

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要重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

“三不主义”。各级领导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服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

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

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

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标题为本书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