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育改革的起点:蔡元培推行《壬子癸丑学制》

民国教育改革的起点:蔡元培推行《壬子癸丑学制》

蔡元培
1912年1月3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任命蔡元培为教育总长,1月9日,教育部成立。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的决议与法令,决定改学堂为学校,小学废止读经,各种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国国民宗旨。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样,小学教育一律不得施行体罚。小学学习年限从清末“癸卯学制”的9年改为7年,可以为女子设立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中学为普通学校教育,不分文理科,中学与初级师范由5年减为4年。中小学要重视手工与美术科目,高小以上的体操课应重视兵式体操。2月,蔡元培提出教育方针,4月,他对此进行了论述。着重指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他主张中华民国的教育应实行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项并重的方针。因蔡元培是将军国民主义划为体育、实利主义划为智育、公民道德与世界观教育划为德育、美感教育划为美育,这实际上就提出了中华民国的教育方针是德、智、体、美四育并举。7—8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临时教育会议,蔡元培称这次会议为全国教育改革的起点。大会对民国的教育方针展开了讨论,赞同蔡元培关于教育要体现人的智德体美和谐发展的思想。会议决定重订学制,制定学校系统。会议的成果《学校系统令》于1912年(农历壬子年)9月3日颁布实行,史称《壬子学制》。
《壬子学制》规定:初等小学校学制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实业学校。高等小学校学制3年,毕业后可入中学校或师范学校、或实业学校。初小、高小均设补习班,学制2年。中学学制4年,毕业后可入大学或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师范学校本科4年,预科1年。高等师范学校本科3年,预科1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类,各3年。专门学校本科3—4年,预科1年。大学本科3—4年,预科3年。
1913年(农历癸丑年)8月,教育部将《壬子学制》颁布一年来新颁布的法令、规程与《壬子学制》一起综合成一个新的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到全国各地。
《壬子癸丑学制》的纵向方面明确地规定了教育的阶段,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阶段,以留意儿童身心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为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为宗旨。分为两级:初等小学学制4年,为义务教育。儿童6岁入学,男女同校。高等小学3年,男女分校。中等教育阶段一级,为中学校4年,以完成普通教育、塑造健全国民为宗旨,专门为女子设立女子中学校。高等教育一级,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工、农七科。大学本科3—4年,预科3年,预科附设于大学,不得独立设置。大学为研究学术设大学院,不定年限。
《壬子癸丑学制》的横向方面有师范教育、实业教育系统。与高等小学校平行的有乙种实业学校、实业初习学校及初习科。与中学校平行的有甲种实业学校、师范学校及补习科。与大学平行的有法政、医学、药学、农业、工业、商业、商船、美术、音乐、外国语等专门学校以及高等师范学校。
本文关键词: 政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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