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推出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可以继续使用原车牌号码。而原有的规定是:机动车报废后原车牌号码同时作废。
某医院原规定,患者就诊若既需中药又需西药,必须分别开两张处方。如今,这一规定修改为无论中药西药,只需一张处方。
规定的修改,除了方便省时外,在节约上开了一条新路。
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近3700万辆,如按每年报废6%计算,年报废量应在222万辆以上。交管局这一新规定意味着,每年将使222万块车牌照得以继续使用。而将中、西药同开在一张处方上,所节约的纸张将十分可观。
在节能方面,我们现行的“规定”中有很多文章可做。各个部门和单位是不是也仿效一下,让各项规定更节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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