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泽渊:慈善期待执法随行

卓泽渊:慈善期待执法随行

慈善是什么?慈善是人类良知的外化,是人类心灵在闪光。她是许多人内心的慰藉,是许多人前路的星光。慈善是一种美好,甚至是一种神圣。她美好得人们不愿亵渎,她神圣得人们不能亵渎。

如果说“不愿”需要的是主体自觉,那么“不能”则必须德法随行。当道德无能为力的时候就只能援法而治,执法就成为慈善的保护神。没有法律作为外壳,慈善只能是苍白无力的。

2007年8月19日旅经重庆,展读当日的《重庆晚报》,欣喜地获悉《重庆晚报》社十多年来一直始终不懈地坚持自己的慈善事业。《重庆晚报》的希望小学中走出了10名大学生,更有700多名小学生从这一希望小学毕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重庆晚报》慈善爱心基金正式成立。该报报道了18日这一基金成立的盛况,公布了捐款的明细。我们不能不为《重庆晚报》社叫好。《重庆晚报》是在重庆人民、重庆公众的关爱下发展起来的。他们能够想到社会,想到社会的弱势者,并利用自己作为公共媒体的优势,发展慈善、推进慈善,可敬可佩。

展读同日《重庆晨报》的报道,则让人心情为之黯然。18日,重庆黔江区一场以慈善名义举行的演唱会,观众票价不菲,高达688元、488元、288元、188元一张。想来,这场演唱会一定会为重庆的慈善事业大大地添砖加瓦。但是仔细阅读,结果让人大大地觉得不可思议。高喊“怀着感恩的心”“回馈社会献爱心”的演唱会,实际上是一个企业成立20周年的庆典,门票收入让一帮超女快男等明星们捞走了400万元,举办者的获利状况不详,但仅仅在演出时捐赠了50万元人民币给慈善事业。读完报道,我们不能不为慈善惋惜。惋惜之余又不禁反思,是谁在亵渎慈善。慈善是受害者,那谁又是侵害者?

从逻辑上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侵害者是那家企业。它是这场慈善演唱会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它以慈善的名义组织演唱会,竟然有一万多人买不到票而无法入场,想必是收入巨丰:既获取了慈善美名,宣传了企业成就,举行了盛大庆典,也许还捞上一笔巨额收入。面对一场以慈善为名的演唱会的巨额门票收入,可怜的是慈善,50万元的慈善捐赠,足以让任何有良知的人羞愧。

侵害者也应该包括那帮明星们。对于明星,本人没有特别的偏好,也没有特别的偏见。也许王菲、李亚鹏,名气够大了,至少不比这帮明星差。在他们的孩子出现了不良身体状态之后,他们没有局限于自己的惋惜和伤心,也没有仅仅想到自己的孩子需要治疗,而是更进一步地想到了天下同类的孩子,发起了嫣然基金,对所有类似的孩子以可能的善助。与王李二人相比较,我们不能不觉得这帮所谓明星实在是过于卑微。也许他们并不知道这是慈善演出。但是不至于在晚会结束之后还不知道,但是他们能安然地将400万元分别装入囊中,实在要有些胆量、勇气甚至必要厚度的脸皮。

我无意要特别责骂那家企业和那些明星,中国类似的悲哀绝对不会仅此一例。骂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然而,如果神圣的慈善一再被如此亵渎,不禁要问,有谁能还慈善一个公道?社会公众还会相信以后真正的慈善活动吗?丰厚的收入,明星们拿走了多大的比例?企业自己又收归了囊中多少?是不是应该给社会一个交代?我们的工商、文化、税务部门是不是应该核查一下,这种假借慈善之名的演唱会及其收入究竟到哪里去了?组织商业演出活动,是否是那家企业的营业范围?如果是慈善演出,收入被作了非慈善用途,是否应该有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加以收缴与处罚?明星收入是否依法纳税了?所有这些问题,执法部门都可以依法查究,在这一点上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慈善是美好的,慈善是神圣的,在人类内心与行为还没有净化到可以放任的程度,在借慈善之名行敛财之实的现象还公然肆行的时候,法治尤其是现实的执法,一定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期待着执法为慈善而行。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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