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著名摄影师为何被聂荣臻挥泪处决(6)

红军著名摄影师为何被聂荣臻挥泪处决(6)

李有志回来了,津泽胜紧跟其后,进门后回身把门带上,刚转过身来未及说话,只见沙飞的右手飞快地从裤兜里掏出手枪朝津泽胜连开了两枪。这两枪射出的子弹一发击中津泽胜的前额,一发在他的左边擦肩而过,津泽胜当场倒在地上。此时,两个警卫员都惊呆了,一齐前来夺沙飞手中的枪,沙飞猛地转过身来,将枪口对着警卫员,趁其不备,右臂猛地往前一撞,歇斯底里地吼道:“他暗杀我,我就要打死他。”沙飞趁警卫员被他撞得后退数步之际,又凑到津泽胜近前,朝津泽胜的额部正中又开了致命的一枪。这时,两个警卫员一齐向沙飞扑过去,一人抱住他,一人奋力夺下他手里的枪,然后一人留在现场,一人飞快跑到院部报告。

津泽胜遭枪击后,被医护人员迅速送往手术室抢救。消息瞬间传遍了全院,传到北京,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震惊了,同时也在日籍人员中引起极大的恐慌和不安。院领导迅速抽调人员组成精干的抢救班子,一面争分夺秒抢救津泽胜,一面抽调干部下到各部做好日籍人员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为了抢救津泽胜,军区调派专机从北京送来了最优秀的外科专家和最好的药品。全院人员都企盼着能从死神手里早日夺回津泽胜的生命,医院播音室不断向全院报告津泽胜的病情。当人们得知打入津泽胜颅骨的子弹意外掉出时,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盼望着奇迹的出现,然而终因津泽胜伤势过重抢救未获成功。

1950年新年过后,《华北解放军》报刊登了华北军区政治部关于开除沙飞党籍的决定。2月24日,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下达判决书,判处沙飞极刑。《华北解放军》报还全文刊登了由司令员聂荣臻,政委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政治部主任朱良才,副主任张南生、张致祥共同签署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训令》昭告全军。

3月4日,在和平医院操场召开了对沙飞的宣判大会。判决书大意是,沙飞因狭隘的民族主义,对津泽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怀疑对他有谋害行为,查无任何根据,纯属臆想,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违犯了国家法律,违反了党的政策和军队的纪律,特别判处沙飞极刑,以严肃法纪而保障人权。随后,沙飞被执行极刑。

在沙飞人生的最后岁月有一件必须交代的往事。被关押期间,监守人员搜查时,从沙飞贴身的衬衣上兜中,发现了用蜡纸或者说防潮纸层层包裹的鲁迅遗像底片。监守人员要拿走,沙飞死死地捂住衣兜,并大吼:“这是我自己的东西,这是我参加革命前自己的东西!”监守人员当即向上级汇报了这一情况。上级派来一名干部和沙飞讲道理,让他自己拿出来查验一下,如确系照片底片,可以允许带在身上。沙飞这才拿出来当场查验,确系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又还给了他。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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