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委员会关于拨给火灾保险局经费的决定
(1919年7月18日)
致国库管理司
决定
人民委员会1919年7月17日会议决定:
从国库资金中以超预算贷款方式拨给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火灾保险局18521000(一千八百五十二万一千)卢布作为中央和地方机关的火灾保险局的经费。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9卷第208—209页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十五五”划重点①丨以“十五五”规划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阶梯式递进
- 把握好政绩观中“谋”与“干”的辩证法
- 政绩正、成效实,防灾减灾救灾显担当
- 弘扬网络文明,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
- 山野间的“黄金产业”,正拔节生长
- 苏浩:世界百年变局与美国战略转型对国际社会的影响
- 陈昭彦 于俊:通过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 劳动最光荣 奋斗正当时
- 不贪“造势一时”,多谋“造福一方”
- “五一”逛博物馆,享“京彩”文化盛宴
精选视频

【高质量发展】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的空间协同规划
政绩观的时代叩问
新时代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体系构建
新时代作风建设突破性探索与成效的实践逻辑
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理论逻辑
作风兴衰决定政权存亡的历史逻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