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致伯尔尼国际社会党委员会(9月5日以后)

143 致伯尔尼国际社会党委员会(9月5日以后)

    致伯尔尼国际社会党委员会  
  
  (9月5日以后)  
  
  尊敬的同志们:  
  
  很遗憾,在目前战争时期,我们党的经费非常非常不足,致使我们党在国内的活动都受到损失。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决定提供为数仅200法郎的钱给国际社会党委员会使用。这笔钱将尽快寄给你们。  
  
  至于说到“共有的”党的经费,这只不过是组织委员会先生们玩弄的骗局。根本没有什么同样也属于这些先生的“共有的”党的经费。有一笔党的经费,它直到现在还为克拉拉·蔡特金女士非法地扣留着,但是这笔经费只属于我们党,即中央委员会。1912年党的一月代表会议在一项专门决议里已表明了它对这笔党的经费的态度。其他任何代表会议(甚至那个产生了所谓组织委员会的代表会议)都不敢奢望染指于我们这一笔党的经费。由法国社会党人律师组成的委员会根据证据对此案件了审查,并建议蔡特金同志把钱归还原主,也就是归还我们。如果说这还没有付诸实现,那只是由于组织委员会的先生们提出了不合理的无根据的奢望。  
  
  假如现在蔡特金同志终于把我们这一笔党的经费归还我们,那么我们愿拿出更多的钱款给国际社会党委员会使用。但是,关于上述经费是否确实属于我们或者还属于其他什么人的问题,我们当然是不屑于同任何人争论的。  
  
  政党的敬礼!  
  
  代表中央委员会  
  
  尼·列宁  
  
  原文是德文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8卷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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