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致格·李·什克洛夫斯基(9月26日)

161 致格·李·什克洛夫斯基(9月26日)

    致格·李·什克洛夫斯基[注:这是写在娜·康·克鲁普斯卡娅信上的附笔。——俄文版编者注]  
  
  (9月26日)  
  
  亲爱的格·李·:  
  
  (1)请您给柳德米拉50法郎。等我到达后再同您结算。  
  
  (2)是否能再弄到5—10份《公报》(格里姆的)第1号?如果要不到,就请买5份。  
  
  从泽伦堡(瑞士)发往伯尔尼  
  
  载于192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1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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